4 月 22 日,杉杉股份(600884)发布公告,鄞州法院裁定批准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皖维集团将通过直接收购股票以及和保留股票一致行动的安排合计控制债务人持有的 21.88% 公司股票的表决权或与债务人达成一致行动。
本次权益变动后,皖维集团将合计控制公司 4.92 亿股所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21.88%。其中,皖维集团直接持股 3.04 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0%。杉杉集团和朋泽贸易拟将其所持剩余合计 1.89 亿股的全部表决权与皖维集团保持一致行动,这部分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38%。杉杉控股和郑永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不变,杉杉集团、朋泽贸易与杉杉控股、郑永刚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皖维集团将成为公司实质第一大股东与控股股东,安徽省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5 年前三季度,杉杉股份实现收入 148.09 亿元,归母净利润 2.84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