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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诉讼快车 3小时前

海泰发展收预罚单 , 投资者索赔已启动

索赔动态:

2026 年 4 月 10 日,海泰发展(600082)收到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津证监处罚告知〔2026〕8 号),目前投资者索赔程序已启动。

公司概况:

公开资料显示,海泰发展成立于 2001 年 12 月 , 是天津市大型国有企业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国有上市公司。公司总部位于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简称 " 天津高新区 " ) 华苑产业区 , 主要承担天津高新区开发建设、招商引资、科技孵化、产业投资及运营等职能 , 拥有雄厚的资源储备和开发经验。

涉嫌违法情况:

经监管部门查明,2021 年至 2022 年,海泰发展作为中间商参与由下游公司主导的棉花贸易业务,未能有效识别该类业务合同、单据和资金形成闭环,相关商品的风险、报酬未实质性转移,不应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海泰发展 2021 年年报、2022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其中营业收入分别虚增 252,088,298.81 元、226,371,248.67 元, 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7.66%、45.88%;营业成本分别虚增 249,416,523.22 元、224,385,212.42 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 31.22%、57.59%;利润总额分别虚增 2,671,775.59 元、1,986,036.25 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 17.77%、12.10%。

索赔条件:

【海泰发展索赔条件】在 2022 年 4 月 30 日至 2026 年 2 月 26 日期间买入并在 2026 年 2 月 27 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海泰发展(600082)投资者可索赔。如符合可关注 公号 " 证券诉讼快车 " 参与。

索赔法律依据: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柯正云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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