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 3 · 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近,汽车消费维权再度成为热点。如今,我国汽车销量与保有量连年攀升,汽车已走进千家万户,随之而来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也备受关注。为守护广大车主合法权益,聚焦消费痛点,网通社推出 3 · 15 汽车维权系列报道,直击汽车行业消费乱象、为汽车消费者发声护航。

据车主发布的投诉信息,事故发生在其正常驾驶过程中,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遭遇三车连环碰撞。经交警部门认定,车主车辆为第二辆车,无事故责任。然而据车主回顾,事故发生时,车辆车机 / 车控系统出现明显卡顿、死机,导致全车关键主动安全功能全部失效。
车主在投诉中列出了四项具体失效的功能:1. 前向碰撞预警无任何声光提示,未提醒危车险;2. 自动紧急制动主动刹车完全未介入、质未减速、未制动;3. 驾驶员疲劳监测 / 防疲网劳提示功能全程未工作、无提醒;4. 车载行车记录仪未记录事故全过程,关键证据缺失。
车主强调,经现场及事后复盘确认,系统卡顿是导致安全功能失效的主要原因,并非人为操作或路况问题。
在投诉中车主表示,对比了厂家宣传资料与车辆说明书,指出该车型明确标配有上述主动安全功能,并应在高速场景下正常生效。因此,车主认为 " 系统卡顿导致安全功能集体失效属于严重产品质量缺陷与安全隐患 ",厂家应承担相应责任。

这起投诉触及了智能汽车时代一个愈发关键的安全与责任议题:当车辆的主动安全防护高度集成于电子系统,一旦系统发生非常规故障(如卡顿、死机),可能导致多项安全功能同时失效,这种 " 系统性风险 " 应如何界定、预防与追责?这不仅考验着汽车制造商在系统设计与质量把控上的能力,也对现行产品质量责任认定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
(图 / 文 网通社 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