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消息,眼下正值暑期出行高峰期,国内和出入境航线预订量持续攀升。然而,随着客流量增加,机票退票难,退款金额过低的问题再次引发社会关注。实际上,机票退票难并不是一个新问题,那么究竟难在哪呢?
来自海南的冯女士计划今年 6 月 17 日带孩子出国旅游,并在一家第三方平台预订了机票,总金额 6351 元。由于一时疏忽,误将出发日选错成了 7 月 10 日。下单不到一小时,冯女士便发现了错误并联系客服申请退票。

消费者 冯女士:客服告知我说会帮我升级反馈,承诺 48 小时内会给我回复,我按照约定等待,但是 48 小时到了之后,得到的答复依旧是机票票款不予退还。


消费者 冯女士:我在下单一个小时左右就申请了退款,离航班起飞也尚早,航司代理并没有产生实际的运营成本,6351 元总价里面含有 600 元的保险,商家只退保险,剩下 5700 多元机票本金是全部没收的,双方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



消费者 冯女士:购票页面并没有弹窗、标红这类显著方式告知我这是几乎完全不可退的机票,严苛的退改限制全部隐藏在这些小字当中。平台和代理商互相推诿,合理吗?

据天津市消协等单位在 2025 年发布的一项《在线旅游消费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售后服务方面总体满意度较低。其中,退款问题尤为突出,舆情比例高达 85.58%。

机票退票为什么这么难?实际消费场景中,消费者的权益为何难以得到保护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 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 苏号朋:如果提示不够合理、不够显著,或者没有提示、没有在合理的地方以合理的方式提示,或者在消费者提出要求的情况下,没有解释说明,在这种情况之下,消费者都可以此为由,主张这样的条款对消费者没有法律约束力。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六条也对客票退订作出了明确规定,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 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 苏号朋:旅客因为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预先设定的时间乘坐交通工具,可以按照和商家约定的时间,来进行退票退款,这一条明确规定了,是可以退的,没有问题。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 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 苏号朋:因为消费者提前退票退款,作为商家往往是有充足时间把票再卖出去。只有卖不出去的情况之下,再按照一个合理的计算比例来扣除。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一概全部扣除,或者扣除比例非常高,这显然都不太符合法律要求。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 陈音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都明确规定,经营者不能够利用格式条款限制或者说免除消费者的权利。同时也不能排除或减轻自身的责任。



机票退票纠纷屡屡发生,根源不仅在于退改费用高低,更在于信息披露的严重失衡。商家用大号醒目字体宣传吸引眼球,却把严苛的退改限制藏在隐蔽的小字里,让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落入格式条款的陷阱。压实平台与航司的主体责任,强制要求关键退改规则 " 醒目弹窗、亮明在先 ",杜绝 " 小字陷阱 "。把风险讲明白,把责任落到位,才能让旅客买得安心,退得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