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5 月 10 日,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推出多项公积金提取优化举措,新政自 5 月 11 日正式施行。
新政全面取消公积金提取 12 个月间隔限制,同时取消提前还清商贷、异地公积金贷款须在 12 个月内办理提取的规定,缴存人可按需自主选择提取时间。
在缴存门槛方面,购买、自建、翻修自住住房及住宅加装电梯等业务,不再要求连续足额缴存满 3 个月。政策新增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二手房首付款,额度不超过首付总额,资金将在贷款放款后直接划入交易收款账户。
还贷渠道进一步拓宽,新增商业贷款按月公积金扣划还款方式;商贷按年提取不再限制次数,年度合计提取额不超过当年应还本息。此外,偿还房贷明确分为按月、按年、提前还款三种可选方式,并简化办理材料,取消公积金联名卡提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