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一时联系不上车主,该市民破窗取出车内 AED 用于急救。事后,当事人取得车主理解的消息,很快引发关注。

据媒体报道,涉事车辆车主李先生表示,车上的 AED 是他今年 2 月购置的,花费近 3 万元。
他说,自己在看短视频时,看到了 " 车上配 AED 被砸车窗救人一命 " 的新闻,便想到可以买一台 AED 放在车上,以备突发情况。他平时经常开车跨市谈生意,也常到商圈聚会,车辆流动性较大,且停车地点多在人流密集区域。

得知经过后,李先生很快回复对方表示理解。
次日,获救者家属再次致电表达感谢,并提出承担车辆玻璃维修费用。李先生婉拒,表示维修费用由自己承担。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已有部分车主像李先生一样,自费在车内配置 AED,并在车窗贴上 " 车内配有 AED,紧急情况可破窗 " 的提示标识。

资料显示,AED 是一种可被非专业人员使用的用于抢救心脏骤停患者的便携式医疗设备。在最佳抢救时间 " 黄金 4 分钟 " 内,利用这种设备对患者进行除颤和心肺复苏,是有效制止猝死的办法。
不过,围绕车载 AED,社会上也出现了一些争议。社会急救专家刘钦注意到,有人质疑,为了取用设备砸车窗是否合理。
在刘钦看来,更值得关注的是,未来何时可以将这些社会力量真正纳入城市急救体系。例如,将移动 AED 接入 120 急救指挥调度系统,成为城市应急响应网络的一部分。
" 整个领域都在想办法,让 AED 能够在‘黄金 4 分钟’甚至更短时间内到达现场。" 刘钦说,目前来看,最大的瓶颈仍然是设备密度和普通人对使用 AED 的认识。
记者注意到,北京伟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林虎才曾就类似事件回应表示,当事人在无法联系车主的情况下,为抢救心梗患者砸窗取走 AED,并事后短信告知车主,该行为构成紧急避险。因紧急避险造成的车窗损失及其他合理费用,应由实施避险一方对车主予以补偿。
" 车主李先生的这块车窗,折射出的是社会文明的光辉 ",合肥日报发表评论称,当越来越多像李先生这样的车主,愿意自费配备 AED,让自己的车成为一座 " 流动急救站 ",我们更需静下心来思考一个现实问题:如何呵护这份珍贵的善意,让它能够持续地传递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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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编丨单镜宇
编 辑丨陈艳欣
审 校丨孟夏
来 源丨央视网综合新华社、新京报、中青报、潇湘晨报、合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