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3 日,《重庆市艾滋病防治条例》表决通过,12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一条最受关注:感染者必须主动告诉配偶、性伴侣和准备登记结婚的对象自己的感染状况;如果不说,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根据流调情况代为告知。
这项规定的意义,是把一个卡了很多年的死结解开了。

重庆这次立法,就是在这个两难中间划出了一条清楚的线。
它把告诉谁分得很透。感染者的隐私,对社会、对单位、对不相干的人,依然受严格保护,条例明确写了未经同意不得公开感染者及其家属信息。但对配偶、对和他(她)有性关系的人、对准备和他(她)登记结婚的人——这些人是实实在在站在感染风险里的,他们本就该知道。医疗机构代为告知,也不是去到处宣扬,而是基于流调做风险提示、指导对方检测和干预,目的单一而明确:阻断传播。
云南、广西、广东此前已有类似探索,重庆是在这个基础上又往前走了一步。这次立法的目标从来不是把感染者推到对立面,而是让信息该流动的地方流动起来,该挡住的风险挡住,该保护的隐私守住。地方立法已经蹚出了可行路径,更期待让无辜者的知情权在全国都有制度性保障。
告诉配偶,不是侵犯隐私,是给无辜的人知情权。
来源 | 大象新闻评论员 陈柯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