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下午,兖矿能源披露重磅收购方案,公司拟以合计 164.15 亿元现金,收购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 山能集团 ")旗下的山东能源集团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 新能源集团 ")及山东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简称 " 山能售电 ")100% 股权。
公司表示,该交易有利于公司推进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协同融合、高质量发展。通过本次收购,注入优质电力资产,快速壮大电力业务规模,育强新兴产业,同时切实减少公司与控股股东在电力业务板块的同业竞争,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
根据公告及评估报告,本次交易具体对价为:山能售电 100% 股权作价约 8.45 亿元。新能源集团 100% 股权作价约 155.70 亿元,其中山能集团持股对应 141.52 亿元、兖矿香港所持 9.11% 股权 14.18 亿元。两项标的收购价格均有所溢价,其中新能源集团股权溢价近 60 亿元,山能集团、兖矿香港承诺 2026、2027、2028 年度新能源集团扣非归母净利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30.59 亿元。
公司表示,火电资产是本次拟收购资产的核心组成部分,该部分经营效益稳定、业绩贡献度高,通过纳入优质火电资产,公司可深度构建煤电一体化经营格局,依托自有火电产能稳定消纳自产煤炭,有效对冲煤炭行业周期性波动,显著增强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稳固经营基本盘。
该部分业务均在新能源集团旗下,作为发电资产平台,新能源集团 2026 年 1 月底归母所有者权益为 97.87 亿元,2025 年营收 77.10 亿元、净利润 11.73 亿元,旗下火电资产有盛鲁电力、鲁西发电等公司,总装机 6520 兆瓦,已商运 5200 兆瓦、在建未并网 1320 兆瓦。
另外,新能源集团旗下还有渤海一号、渤海二号、冠县风电风光新能源项目。其中风电总装机 3065 兆瓦,已商运 1401 兆瓦、已并网未商运 1100 兆瓦、在建 564 兆瓦;光伏总装机 1102 兆瓦,已商运 452 兆瓦、已并网未商运 650 兆瓦。另有已取得核准或备案的拟建发电项目装机规模合计 1240 兆瓦,其中风电装机规模 930 兆瓦、光伏装机规模 310 兆瓦。
风电、光伏资产的注入,有利于公司实施 " 双碳 " 战略部署、把握能源结构调整机遇、落实新能源产业 " 战略优先、加快发展 " 目标。公司可有效扩容新能源资产规模,提速清洁能源产业布局,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除此之外,兖矿能源认为此次配套收购的售电业务,可打通发、售、用全产业链,为电厂提供灵活的风险对冲工具,形成一体化协同运营模式,强化全链条竞争优势。
该部分资产主要在山能售电,实缴注册资本 7.93 亿元,截至 2026 年 1 月末,公司总资产(合并口径)32.29 亿元,归母所有者权益 7.57 亿元,2025 年营收 0.48 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为 1453.72 万元。
从业务架构看,两家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互为上下游,其中山能售电聚焦电力市场化交易、绿电服务,新能源旗下拥有优质火电与风光发电资产,与兖矿能源形成一定互补,收购落地后将形成煤炭 + 发电 + 售电的产业链协同,同时有利于公司减少持续性关联交易。此前上市公司与山能集团常年存在大额电力、物资类关联购销,资产注入后内部供需可闭环结算,加强合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