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事件的起源与一笔大额采购合同相关。根据美湖股份(SH603319,股价 31.88 元,市值 150.92 亿元)此前公告,5 月 9 日,公司与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七腾机器人 ")签署《年度采购合同》,约定七腾机器人向美湖股份采购执行器及铸件等产品,采购金额上限为 9.43 亿元。
合同签署仅两天后,5 月 11 日,美湖股份在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签署具身智能合同订单的相关内容,但当日便紧急撤掉了该文章。值得注意的是,5 月 11 日当天,美湖股份就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 上交所 ")下发的监管工作函,就其公众号信息发布事宜提出问询。
针对上交所提出的相关问题,美湖股份于 5 月 19 日晚间作出回应。公司表示,公众号此前发布的文章不仅对合同金额描述不准确,还未充分提示合同履约风险,同时忽略了该信息发布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符合信息披露规则要求的情形。
此外,美湖股份还强调,公司公众号此前发布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故意蹭市场热点概念的情形,但未能关注到市场对具身智能与人形机器人存在的概念混同问题,未在发布内容中明确公司产品配套的是四足机器狗而非人形机器人,上述信息可能对投资者的决策产生误导。公司同时承诺,未来将加强对外信息发布的审核与管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公众号文章对于合同金额的描述不准确
梳理事件始末,监管层和市场的疑问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公众号披露的合同相关内容是否准确合规;另一个是 " 具身智能 " 一词引发的投资者误会。
合同方面,美湖股份在回复公告中称,本次签订的合同属于框架合同,合同销售额具有不确定性:七腾机器人向美湖股份的年度采购额 9.43 亿元为可能的最高订单额,系根据合同最高采购量 18 万台估算而来。七腾机器人会按其市场需求情况,向美湖股份下发相应份额的订单,其采购需求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美湖股份也并非七腾机器人相关产品采购的独家供应商,也存在其他竞争对手分享采购份额,或因自身产品质量、交付速度、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不足而导致采购量不及预期的情形。因此,《年度采购合同》所约定的总采购额存在不确定性或不及预期的相关风险。截至本回复出具日(5 月 19 日),七腾机器人向美湖股份发放订单涉及执行器 90 台。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美湖股份的说法,公司现有年产 10 万台执行器的产能,可在合同期限 20 个月内实现 16.67 万台的基准产能,与合同期限内的需求量 18 万台相比,尚有 1.33 万台产能缺口。对此,美湖股份称,公司拟按照需求情况布局新的产能以满足客户需求,但相关产能建设可能因安装调试复杂、基础设施保障不足而存在延迟的情形,可能对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及按时交付构成不利影响。
谈及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订单相关内容一事,美湖股份直言,上述合同在财务指标方面未达到重大合同应当披露的标准。因合同签署有利于客户推广,经美湖股份宣传部门采编人员撰稿,宣传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便在美湖股份微信公众号发布。
美湖股份称,工作人员对于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不熟悉,未及时上报证券部、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同时,由于公众号文章比较简短,对合同签署仅为简单事件描述,未全面披露合同涉及的采购金额仅为合同有效期间的采购上限,具体采购额尚需七腾机器人向公司发出订单,因而公众号文章对于合同金额的描述不准确。此外,公众号文章未充分提示合同履约风险,忽略了该信息发布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的影响。因此,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关于签署具身智能合同订单的内容存在不符合信息披露规则要求的情形。
不存在故意蹭市场热点概念的情形
至于 " 具身智能 " 一词引发的争议,美湖股份在公告中称,本次签订的合同涉及的产品为四足机器狗的零部件产品,不属于人形机器人产品。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关于签署具身智能合同订单信息,未能关注到市场对具身智能与人形机器人存在概念混同的情形,未在发布的信息中明确说明公司产品配套四足机器狗而非人形机器人,上述发布的信息可能存在对投资者的决策产生误导。
美湖股份强调称,参考相关定义,具身智能核心定义是指拥有物理实体(" 身体 ")的智能体,通过多模态感知、自主决策与物理环境进行实时交互,并具备在交互中持续学习和进化能力的智能系统。结合以上定义,七腾四足机器狗产品属于具身智能应用产品,公司向七腾机器人供应的产品属于具身智能产品范畴,因此,公司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故意蹭市场热点概念的情形。
美湖股份还谈到,公司在发布当日(5 月 11 日)就删除了上述公众号文章,并披露公告提示了销售额具有不确定性、产能不足等风险。该篇文章的发布及撤回均在交易休市期间,在信息发布后及时完成了信息撤回与风险提示,尽可能消除文章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的风险,未来将加强对外信息发布的审核与管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