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5 月 6 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打造水利投融资改革升级版的指导意见指出,聚焦水利重点领域,创新适配水利项目的融资模式和金融产品,依法合规开展取水权、采砂权等抵质押融资,推广 " 前期贷 "、" 水保转化贷 " 等绿色金融产品,推动水利项目全面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开辟绿色审批通道,优化贷款期限、利率、担保条件,鼓励发行超长期水利专项金融债,提供长期稳定金融保障。
统筹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职责,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合力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盘活存量资产收益除按规定用于本项目职工安置、税费缴纳、债务偿还等支出外,优先用于水利领域项目建设,形成优质资产。对专项债形成资产的盘活收益转让收入归属于各级政府的部分,优先用于偿还专项债券本金和利息。优化涉水新业态项目审批流程,推动项目早建成、早投用、早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