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大学生出门旅游,乘坐高铁被行李架上 26 寸行李箱砸到头,与行李箱主人协商赔付医药费无果。" 只付了门诊和 CT(费用),道歉都没有,让我去找铁路。报警后说这是民事纠纷,只能起诉。" 当事人章女士表示。
乘高铁被箱子砸伤头
女子称索赔未果
章女士向记者介绍,4 月 19 日中午 12:40 左右,她与同行伙伴乘坐 D3069 列车从南京南站出发,乘车时有一名男子在其头顶的行李架上放置了一个 26 寸行李箱,发车后箱子掉下来砸到了她," 当时我脑袋蒙蒙的,感觉头疼,不停地流眼泪 "。

章女士的 CT 结果。图 / 受访者提供
章女士称," 当时只是砸肿了,其他也看不出来,列车员就带我们去餐车登记了一下情况。" 到餐车后列车员要求他们签一份协调书,大致意思是要求行李箱主人赔偿全部医药费。
据章女士称,就医过程中,急诊的 20 元挂号费是行李箱主人杜先生直接扫码支付的;CT 检查费 210 元,杜先生转给了当时帮忙付款的章女士的同行人。章女士表示,医院检查结果出来后,杜先生提出赔她 100 元,此事就算了结。章女士没有同意,其认为此事对她行程造成了影响。" 我要求他赔偿我 600 元交通费和药费。但对方不同意。"4 月 20 日 8 点 18 分,她拨打了 12306 的投诉电话,10 点左右列车长联系她," 说可以把票退我,这 400 元是个人补偿,补偿后事情就处理结束了 "。
22 日,她告诉记者,已收到了这 400 元 " 补偿 "。此外,还收到了 19 日她在合肥南站退掉被扣 20% 手续费的原票后,重新上车补票的费用。行李箱主人方面," 除了检查(费),连句道歉都没有,药也没有买给我,我觉得他的做法非常不合理。" 章女士说。
箱子主人:
已超过我应承担责任范围
记者近日联系上行李箱主人杜先生。
杜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后他主动带章女士去医院检查,并承担了检查费与来回打车费用。其认为,600 元这一数额," 已经超过我认为自己应承担责任的范围 "。他认为,自己没有过错。" 是我的箱子,但不是我在放箱子的时候掉下来砸到她,而是开车之后箱子自己掉下来砸到了她。从我放上去到箱子掉下来,中间隔了至少十几分钟,这么多人放箱子,碰来碰去的,我怎么知道到底是什么情况。"
杜先生称,虽然他不认为是自己责任,但确实是他的行李箱," 我也觉得很亏欠和愧疚,所以在列车员介入处理之前,我主动带她去医院检查,把最重要、最紧急的生命安全问题解决了。" 对于章女士索要的 600 元赔偿,杜先生表示:" 我愿意给她一点精神损失或其他赔偿,但她张口就要这么多,我肯定接受不了。"
关于双方在列车人员面前签的协调书,杜先生提到,当时协调书上写 " 乘客摆放不当 ",他对此并不认同,但因为后面有事,希望尽快解决这件事,于是签了字。" 列车员说有旁证,能证明是我没有放好箱子掉了下来,我到现在也没有看到旁证。"
章女士方提供的上海铁路局南京客运段出具的一份手写 " 客运记录 " 显示,该段向合肥南站移交行李砸伤旅客时说明:"D3069 次列车南京南站开出,一旅客杜某某因摆放行李未稳妥,箱子掉落砸到旅客章某某右面头部,列车广播寻医生诊断旅客无明显外伤。经列车协商,杜某某同意带章某某下车就医并付医药费,均未购乘意险。"

客运记录。图 / 受访者提供
来源 | 九派新闻、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