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一,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不准确,后续虽通过会计差错更正公告进行追溯调整,但已违反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要求。
其二,2021 年 2 月公司收购安特信 60% 股权时,未对标的公司异常财务数据及关联交易情况执行必要核查,导致披露的安特信审计报告数据失真、关联信息不完整,进而造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存在缺陷。
其三,2021 年、2022 年两年间,公司与常州微亿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披露均存在不完整、不准确的问题。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江苏证监局作出明确处罚决定,对精研科技(300709)本身及王明喜、黄逸超、杨剑、许明强四名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所有相关处罚均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公司及责任人的市场信用产生直接影响。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法定义务,也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核心环节。精研科技(300709)此次多项违规,暴露出公司内部治理、合规管控及信息披露管理存在明显漏洞。
警示函的出具,既是监管部门强化市场监管、压实上市公司主体责任的具体举措,也为所有上市公司敲响警钟。
据悉,精研科技(300709)已表示将高度重视违规问题并积极整改。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唯有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完善内部管控,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才能维护市场信任,实现长远发展。此次事件也再次彰显了监管部门规范资本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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