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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狗夫斯基 18小时前

放任幽灵外卖美团京东等 7 家平台被罚 35.97 亿!细则公布,拼多多最多

一起防忽悠

如今,对于很多打工人来说,中午一餐饭必须用外卖解决,然而,各大平台幽灵外卖泛滥,想安心吃顿饭,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不过,刚刚的消息,因放任幽灵外卖,拼多多、美团、京东、淘宝闪购、抖音、天猫、淘宝等 7 家电商平台被市场监管总局开出了 35.97 亿元巨额罚单。

据了解,这是食品安全领域迄今为止最大金额的罚单。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巨额罚单之外,同时对其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合计罚款 1968.74 万元。

作为对比,2025 年全国肉制品、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全年罚没总额为 3.29 亿元,本次单笔处罚已远超该年度专项治理总额。

具体是,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京东)、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饿了么,现淘宝闪购)、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抖音)、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天猫)等 7 家电商平台 " 幽灵外卖 " 系列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 7 家电商平台改正违法行为,暂停新增蛋糕店铺 3 至 9 个月不等,并处以罚没款共计 35.97 亿元。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 7 家平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合计处以罚款 1968.74 万元。

经查,上述 7 家电商平台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许可证审核把关不严,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与转单平台签订合作协议,明知或应知转单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未采取必要措施;7 家电商平台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负有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但未全面履行有关岗位职责。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案件启动调查后,市场监管总局第一时间责成电商平台立行立改,7 家电商平台均已下架未经审核的有关 " 幽灵店铺 ",停止与相关转单平台的餐饮转单合作。

具体为,拼多多被罚 15.21 亿,美团被罚 7.46 亿,京东被罚 6.35 亿,抖音 5689 万,淘宝闪购 5.58 亿,淘宝 4697 万,天猫 3174 万……

据了解,罚款中其中拼多多平台未对 9463 家裱花蛋糕商家履行食品经营资质审查义务(4522 家无证、4941 家许可范围不符),涉案交易额约 9709 万元,违法所得 584.16 万元;同时授权转单平台允许商家未告知消费者一键转单加工食品,侵害知情权与食品安全,违法所得 8664.24 元;调查中还存在拒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软对抗阻碍执法行为。

上海寻梦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 585.02 万元,罚款合计 15.1608 亿元,罚没总计 15.2193 亿元,并暂停新增非预包装蛋糕店铺 9 个月。

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佳臻,因违法行为性质恶劣,罚款 693.73 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平台经营主体)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 7.46 亿元,并责令暂停新增蛋糕(预包装除外)店铺 6 个月。

经查,美团存在两项主要违法行为。其一,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致使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未上传许可证或上传虚假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平台开展经营活动。该违法行为涉及店铺 7031 家,其中 113 家未产生交易,6918 家产生交易额 4.05 亿元,平台从中取得违法所得 3626.25 万元。值得注意的是,美团在 2024 年 12 月就曾因同样问题被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处罚,此次属于一年内再次因同一性质违法受罚,依法从重处罚。

其二,美团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重庆转单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梦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服务商入驻美团平台,提供转单服务。美团授权这两家转单平台通过 API 接口调用订单数据,帮助商家实现 " 一键转单 ",即允许商家将消费者订单转交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根据相关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餐饮食品,且电子商务经营者应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但转单店铺未告知消费者即违规转单,而美团明知或应知该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却未采取必要措施,违法所得达 1452.91 万元。

针对未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3626.25 万元,并处罚款 6.93 亿元。其中,对 113 家未产生交易的店铺按每家 1 万元减轻处罚,对 6918 家产生交易的店铺按每家 10 万元处罚。针对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侵权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1452.91 万元,并处罚款 200 万元。

综合两项违法事实,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美团改正违法行为,合计没收违法所得 5079.16 万元,罚款合计 6.95 亿元,罚没总额 7.46 亿元,同时责令暂停新增蛋糕(预包装除外)店铺 6 个月。

对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天猫平台经营主体)作出合计罚没 3174.28 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暂停新增非预包装蛋糕店铺 6 个月。

经查,天猫存在两类违法行为。其一,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平台内食品经营者存在未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许可证注销、过期、冒用他人许可证等问题,平台未依法履行审查职责并获取违法所得。

其二,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明知服务商提供 " 一键转单 " 服务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等合法权益,却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

针对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行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作出处罚。针对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转单侵权的行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认定当事人违法情节严重,作出相应处罚。

综上,本次处罚决定罚没款合计 3174.28 万元。同时责令天猫暂停新增蛋糕(预包装除外)店铺 6 个月。

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作出罚没合计 4697.53 万元的处罚决定,并责令其暂停新增蛋糕(预包装除外)店铺三个月。

经查,淘宝作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依法对平台内 881 家裱花蛋糕经营者履行资质审查义务。其中,217 家店铺入驻时未上传食品经营许可证,664 家仅上传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或许可范围不含裱花蛋糕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上述店铺产生交易额 6396.66 万元,淘宝从中取得违法所得 84.82 万元。

另查明,淘宝授权重庆转单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梦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两家转单平台通过 API 接口调用订单数据,为平台内商家提供 " 一键转单 " 服务,允许商家将消费者订单转交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转单店铺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违规转单,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等合法权益。淘宝明知或应知该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但未采取必要措施。该违法行为涉及转单店铺 16 家,产生交易额 155.35 万元,淘宝取得违法所得 7.71 万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定,淘宝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没收违法所得 84.82 万元,并按每未履行 1 家店铺资质审查义务处以 5 万元罚款,合计罚款 4405 万元。淘宝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行为违反《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且违法情节严重,对其没收违法所得 7.71 万元并罚款 200 万元。

综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责令淘宝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合计 92.53 万元,罚款合计 4605 万元,罚没总计 4697.53 万元,并责令其暂停新增蛋糕(预包装除外)店铺三个月。

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淘宝闪购平台经营主体)作出合计罚没 5.58 亿余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暂停新增非预包装蛋糕店铺 6 个月。

经查,淘宝闪购存在两类违法行为。其一,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平台内共有 6329 家食品经营者存在问题,其中 5908 家未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124 家许可证已注销,103 家许可证已过期,194 家冒用他人许可证。这 6329 家店铺中,1106 家未产生交易,5223 家产生交易额 2.12 亿余元,平台从中获取违法所得 1954 万余元。

其二,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重庆转单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梦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服务商入驻淘宝闪购平台,提供 " 一键转单 " 服务,允许入驻商家将消费者订单转交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且未告知消费者。淘宝闪购与上述两家转单平台签订合作协议,明知或应知该行为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等合法权益,却未采取必要措施。剔除与第一类违法行为重合部分后,涉及转单店铺 3754 家,平台获取违法所得 354 万余元。

针对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行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考虑到当事人 2024 年 12 月曾因同类违法行为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决定从重处罚。对 1106 家未产生交易店铺,按每家 1 万元罚款;对 5223 家产生交易店铺,按每家 10 万元罚款。合计没收违法所得 1954 万余元,罚款 5.33 亿余元。

针对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转单侵权的行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认定当事人违法情节严重,没收违法所得 354 万余元,并处罚款 200 万元。

综上,本次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共计 2308 万余元,罚款共计 5.35 亿余元,罚没款合计 5.58 亿余元。同时责令淘宝闪购暂停新增蛋糕(预包装除外)店铺 6 个月。

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出巨额处罚。

经查,京东平台内裱花蛋糕经营者中,37845 家店铺未上传许可证,5345 家店铺冒用或使用虚假许可证。京东未依法对上述 43190 家食品经营者履行资质审查义务,致使这些店铺进入平台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上述违法行为涉及店铺 43190 家,其中 38332 家未产生交易,4858 家产生交易额 77298701 元,平台从中取得违法所得 6701987 元。

另查明,重庆转单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服务商入驻京东平台,提供 " 一键转单 " 服务。京东授权这些转单平台订单信息查询和物流发货权限,使其可通过 API 接口调用订单数据,帮助转单店铺将消费者订单转交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转单店铺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违规转单,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京东作为电商平台,明知或应知转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但未采取必要措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为,京东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对 38332 家未产生交易店铺,按每未履行 1 家店铺资质审查义务处以 1 万元罚款;对 4858 家产生交易店铺,按每未履行 1 家店铺资质审查义务处以 5 万元罚款。

最终处罚决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 6701987 元;对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行为罚款 626220000 元;对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罚款 2000000 元;罚没合计 634921987 元;责令暂停新增蛋糕(预包装除外)店铺 3 个月。

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合计罚没 5689.296148 万元的处罚,并责令其暂停新增蛋糕(预包装除外)店铺 6 个月。

经查,抖音平台作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依法对 454 家裱花蛋糕经营者履行资质审查义务。其中,412 家未取得有效裱花蛋糕经营许可,24 家未上传食品经营许可证,17 家上传虚假许可证,另有 1 家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但未在平台上传。上述店铺累计交易额达 3.7888693632 亿元,抖音从中获取违法所得 949.296148 万元。

此外,抖音与重庆转单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梦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作,授权其通过 API 接口调用订单数据,为 379 家店铺提供 " 一键转单 " 功能。这些店铺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将订单违规转交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等合法权益。抖音明知或应知该行为违法,却未采取必要措施。

监管部门认定,抖音未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按每未履行 1 家店铺资质审查义务处以 10 万元罚款,合计罚款 4540 万元。对其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转单侵权行为,另处罚款 200 万元。

抖音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缴纳罚没款项,到期不缴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 加处罚款。如不服处罚决定,可在 60 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 6 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026 年 6 月 1 日实施的《网络餐饮服务新规》明确要求:外卖平台需每半年实地核验商家资质、地址、门店一致性,阻断 " 一店多牌 "" 证照租借 " 等造假行为,违者最高罚 20 万元;

无堂食商家须标注 " 无堂食 " 标识,需公示实体门店照片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平台需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数据实时比对资质,核验不符立即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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