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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关于调整服务价目表个别服务项目的公告

兴业银行关于调整服务价目表个别服务项目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兴业银行信用卡的支持与信任,为充分披露信用卡违约金收费标准以及分期业务与信用卡违约金的关系,我行对服务价目表中 " 信用卡违约金 " 与 " 信用卡分期业务 " 服务项目内容作出进一步优化完善,以便您更好的理解,调整前后的收费标准不变,调整后的服务项目自 2025 年 3 月 18 日生效。

现将调整后的服务项目公告如下:

序号服务项目名称收费标准优惠措施服务内容备注
000103信用卡违约金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 5%,最低人民币 20 元或 3 美元。持卡人到期还款日(含)前还款金额不足最低还款额时收取。每期最低还款额为下述金额的总和:信用额度内累计未还消费金额的 5% 与预借现金金额的 100%,超过信用额度的全部消费金额和预借现金金额,分期付款每期应缴金额的 100%,前期所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当期全部费用、违约金和利息。
010803信用卡分期业务1. 信用卡分期业务利息按协议收取。 信用卡分期业务利息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单利法):0%-18.25%。(以上基准比率是根据持卡人现金流计算的年化内含报酬率,并会根据客户综合情况进行浮动,且因选择办理的分期产品与账单日间隔、每月实际天数、提前还款、合作商户等不同情况而有差异。)1. 为客户提供按一定期数分期及到期偿还本行先行支付款项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消费分期、账单分期和现金分期等。如客户办理的分期业务后续发生逾期,需按照《综合服务价目表》中 " 信用卡违约金 "(序号:000103)的标准收取分期逾期还款产生的违约金。(信用卡违约金收费标准: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 5%,最低人民币 20 元或 3 美元。)
2. 信用卡分期提前还款违约金 如客户申请提前结清分期款项,需按照分期剩余未下账本金的 3% 或协议定价收取信用卡分期提前还款违约金。2. 如客户申请提前结清分期款项,将收取信用卡分期提前还款违约金。

备注:其他项目服务价格仍按照我行官网资费标准栏《兴业银行服务价目表》执行。

如有问题,欢迎致电我行客服热线 95561 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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