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好!你没有正面回答上一个投资者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我也非常关切,为什么 3 月 24 日批量业绩要改为 4 月?还请正面回答
董秘回答 ( 舒泰神SZ300204 ) :
您好!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的调整属于正常的工作安排,调整后的披露日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6.1.2 条规定," 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不存在前期已披露的业绩预告数据变更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就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的分歧情况。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如您希望对公司进行更多了解,欢迎您致电公司投资者热线(010-67875255),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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