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 日起,公安部《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GA/T2372-2026)将全国施行。新规告别仅凭驾驶时长判断疲劳驾驶的做法,引入 " 驾驶行为 + 生理状态 + 生活轨迹 " 三维判定标准。只要满足任一条件即被认定为疲劳驾驶:普通驾驶人连续驾驶超 4 小时未休息或休息不足 20 分钟;客运驾驶人在 22:00 至次日 6:00 连续驾驶超 2 小时未休息,或 24 小时内累计驾驶超 8 小时。此外,若事故中驾驶人具备避险条件却未采取措施,并经监测设备、询问或生活轨迹调查证实存在生理闭眼(持续 2 秒以上)、精神恍惚或睡眠不足等情况,也将被认定为疲劳驾驶。新规通过多维数据精准认定,提升执法效率,强化道路安全。
网通社汽车频道
6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