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 源:正和岛(ID:zhenghedao)
" 少数行政执法不公,对一个企业和群众个人来说,就是 100% 的伤害。"
就在今年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后,在人民大会堂北大厅举行的第三场 " 部长通道 " 集中采访活动中,面对记者的提问,司法部部长贺荣的一系列回答,说出了不少人和企业的心声。
在这个视频切片的留言下方,一众网友纷纷点赞评论:
" 部长说的好。"" 说的太对了!"" 这才是人民的好部长,希望能严格要求执法。"
而除了心声,司法部部长贺荣在 " 部长通道 " 上释放的一系列信号更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关注:
去年全国查处纠正涉企执法问题案件 6 万多件,挽回经济损失近 300 亿元;
今年将在全国统一推行 " 扫码入企 ";
将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着力解决 " 内卷式 " 竞争;
……
这些数据或举措看似分散,实则指向同一核心命题——如何用法治的确定性,为高质量发展扫清障碍。
再次出手,给企业减负
事实上,行政检查 " 面广量大 ",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
正如司法部部长贺荣所说,目前全国有行政执法人员 329 万名,承担着大量的执法任务。确实存在一些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的问题。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尽管占比不高,对于一个企业和群众个人来讲,那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和不公。
能够看到,过去一年,专项行动的成果数据颇为亮眼:除了 6 万多件案件和挽回经济损失近 300 亿元外,贺荣还透露了另一组数据,全国行政检查总量下降 33%,问题的发现率反而提高了 19 个百分点。
33% 的下降,19 个百分点的提升。这 " 一降一升 " 背后,是行政执法领域正在进行一场 " 刀刃向内 " 的改革,目的就是给企业减负。
因此,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从一开始就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较多的检查、查封、罚款、收费,以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
并且,在治理 " 乱检查 "" 乱罚款 " 的过程中,司法部先后发布多批典型案例。相比于过去的 " 只做不说 ",这种公开透明的做法,让企业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也就在今年 2 月 1 日《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正式施行,作为国家层面首部关于行政执法监督的专门立法,它将 " 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 " 等明确列入监督范围,并赋予司法行政部门制发监督意见书、督办函等刚性手段。这意味着,过去企业遭遇不公时 " 投诉无门、申诉无果 " 的困境,有望通过制度化渠道得到实质性化解。
一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对企业生存发展环境都是十分重视。此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曾强调," 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针对性解决企业经营中的堵点痛点 "。
从去年在全国推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再到《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这一系列举措带来了诸多影响和意义。
我们可以先简单了解一下当前行政执法领域的具体情况。
根据司法部发布的典型案例,目前涉企执法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类问题:
一是 " 主体不适格 "。天津某街道办事处违反 " 严禁第三方实施行政检查 " 的规定,让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去查企业。贵州某县交警大队辅警独立执法,连执法资格都没有,就敢上路拦车。
二是 " 频次过高、重复扰企 "。内蒙古某地行政执法部门乱检查成风,企业隔三差五就要应付检查。企业不仅要派专人陪同,还要反复准备资料,严重干扰正常经营。
三是 " 违规设定罚没指标、程序违法 "。河南某县消防救援大队居然向下属单位下达罚没指标——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为了完成 " 任务 ",企业被罚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江西某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未经批准单独执法,既没按规定两人执法,也没出示证件。
四是 " 事实不清、重复处罚 "。比如,山东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不当,适用法律错误。吉林某县林业局重复罚款,企业要为同一件事挨两次罚。
可以说,一些商户、企业被困在了不规范涉企执法的 " 灰色地带 " 里。
而此番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和《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推出,也是对目前涉企执法存在的问题的一次有力回应。
站在商业角度来看,短期内,规范涉企执法以 " 刀刃向内 " 的思路切入,能够引发各地营商环境的新一轮比拼。比如,安徽纵深推进 " 综合查一次 " 改革,力争 2026 年底行政检查事项整合率达到 70%;宁波宁海创新推出 " 沙盒监管 " 模式,企业从被动迎检到主动 " 点单 ",检查次数同比下降 53.3%。
与此同时,规范执法聚焦在 " 纠治四乱 ",通过严格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与过去 " 重处罚轻服务 " 的执法定位形成一定区隔,也将吸引更多企业安心落户。
当然,可能也有人会提出疑问:
规范涉企执法,会不会导致监管 " 放水 "?
贺荣部长的回答给出了明确边界:" 规范的是乱执法、滥执法,不是不执法,也不是执法越宽越好,更不是放松监管 "。
这一表态廓清了 " 规范执法 " 与 " 放松监管 " 的本质区别。比如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与群众生命健康密切相关的领域,去年查纠违法案件 20 多万起,这是 " 刚性 " 的一面,彰显法律法规的不可挑战性。
而对首次违法、轻微违法且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免除处罚,这是 " 柔性 " 的一面,体现执法的温度。这种刚柔并济的执法理念,实质上是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起来:既不让法律成为 " 橡皮图章 ",也不让执法沦为 " 为罚而罚 "。
扫码入企,意味着什么?
并且,还值得关注的是,今年将在全国统一推行 " 扫码入企 "。
或许还有人无法真正感知到扫码入企背后的价值,我们可以先从一个场景说起:
过去,一家中小企业的老板,忙的时候一天可能要接待好几拨检查人员。
安检的刚走,消防的来了;消防的刚走,环保的又到了。
有时候,同一件事,不同部门轮番来。更让人心里没底的是,谁来查、查什么、查多久,可能全凭执法人员的 " 主观判断 "。
这种场景其实很多企业都经历过,我们也能看到一些网上商家或者中小企业的调侃:" 不怕被查,就怕不知道谁来查、为什么查。"
事实上,这种 " 不知道 ",或者说 " 不知道 " 背后模糊的标准和界限,就是横亘在政企之间的那一层 " 窗户纸 "。
窗户纸不捅破,企业心里就没底;心里没底,手脚就放不开;手脚放不开,还谈什么放手发展?
而 " 扫码入企 " 正是捅破这层 " 窗户纸 " 的制度化载体。
企业一扫码,谁来检查、检查什么,一目了然。
这看似简单的技术动作,实则是将执法权力 " 晒在阳光下 " 的关键一步。长期以来,部分基层执法部门存在的 " 想查谁就查谁、想什么时候查就什么时候查 " 的随意性,通过扫码这一刚性约束,被纳入了可追溯、可监督的轨道。
更重要的是,这种 " 技术 + 制度 " 的组合拳,有效回应了市场主体对 " 选择性执法 "" 趋利性执法 " 的深层焦虑。当每一次检查都被记录、每一笔罚款都可追溯,权力的任性空间自然被压缩。
并且,对于地方政府来说,规范执法只是第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以浙江省的 " 浙里办 " 为例," 浙里办 "App 不仅仅局限在规划执法层面,而是作为一个 " 宝藏 " 政务服务平台,把健康档案查询、人才政策一览、体育场馆预约、医保报销、户籍办理等数百项政府服务整合到一起,实现 " 一屏集成 ",为企业和大众带来了诸多便利。
某种程度上来说,当各地可通过规范执法推动 " 无证明城市 " 建设、" 一件事一次办 " 等改革,形成 " 规范执法 - 营商环境 - 招商引资 " 的良性循环,这也将是对过去 " 拼政策、拼优惠 " 传统招商模式的一次升级。
并且这种转变既能在微观上提升企业安全感,也能在宏观上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当更多地方将规范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政府重要工作中,整个社会也将逐步形成 " 企业安心 - 市场活跃 - 经济发展 " 的正向循环,而这正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然方向,也是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
立法 " 反内卷 ",意味着什么?
如果说 " 扫码入企 " 解决的是已有执法行为的规范化问题,那么今年立法工作中的另一项重要部署——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着力解决地方保护、不当准入、" 内卷式 " 竞争等问题,更值得关注。
它意味着国家在更高维度为企业 " 减负 "、为市场 " 破壁 "。
近年来," 内卷式竞争 " 一直是舆论关注的重要话题。
从行业内卷的价格战,再到地方招商引资中的某些乱象,其中往往存在不当行政干预的影子:一些地方为了保护本地的企业,设置隐形的市场准入壁垒;还有一些部门为完成指标,层层加码检查。
这些行为不仅扭曲了市场信号,更挤压了企业的生存空间。
也因此,将 " 反内卷 " 纳入立法规划,释放的信号也是很明确的:即未来的竞争应当是质量、效率和动力结合的竞争,而不应该是 " 比谁更会钻政策空子、比谁更能忍受不合理负担 " 的无意义的消耗战。
事实上,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的制定,就是要从制度层面拆除地方保护的 " 篱笆 ",让企业凭实力说话,而不是凭关系生存。
与此同时,还值得一提的是,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的立法研究也应当加快。这些领域代表着中国未来产业的增长极,但在当下也面临着监管真空和过度监管并存的困境。
如何在发展初期就植入法治基因,既避免 " 一管就死 ",又防止 " 野蛮生长 ",这也考验着立法者和执法者的智慧。
此外,还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市场主体最担心什么?政策 " 一阵风 ",运动式执法,领导关注时紧一阵、关注过后松一阵。
针对这一顾虑,贺荣明确表态: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持续纠治突出问题,久久为功。
可以说," 久久为功 " 四个字,恰恰道出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本质——法治不是权宜之计,不是应景之作,而是可预期、可信赖的制度安排。
从查处 6 万件案件、挽回 300 亿元损失的专项行动,到在全国推行 " 扫码入企 " 的技术赋能;从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的制度设计,到《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施行的法治保障,这一系列举措构成了一个从 " 治标 " 到 " 治本 " 的完整闭环:
专项行动解决的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技术手段压缩的是权力任性的空间,立法修规则从源头上消除 " 卷 " 的制度诱因。
结语: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事实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当然这句话听起来宏大,最终还是要落实到每一个市场主体的切身感受上。
因为,最好的法治,从来不是写在纸上,而是体现在每一次执法中、每一次检查中、每一次与企业打交道的过程中。
当企业不需要揣摩 " 今天谁来查 ",也不用担心 " 明天政策会不会突然变化 ",才能真正把心思用在经营上,把资金投入到创新中。
说到底,对企业而言,最好的营商环境不是 " 特事特办 " 的优惠,而是 " 一视同仁 " 的公平;不是 " 免于检查 " 的特权,而是 " 查得明白、罚得清楚 " 的预期。
而当 329 万名执法人员手中的权力被关进制度的 " 笼子 ",当每一项行政检查都可以被扫码溯源,当地方保护的 " 篱笆 " 被立法拆除——中国的市场主体更能轻装上阵,在统一大市场中公平竞技、各显其能。
这也正是 "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 最生动的注脚。
参考资料:
[ 1 ] .《司法部部长贺荣:今年在全国推行扫码入企,谁来检查、检查什么,一目了然》,决策杂志
[ 2 ] . 司法部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相关典型案例
[ 3 ] .《综合查一次,安徽力争 2026 年底行政检查事项整合率达到 70%》,人民网
排版 | 心流
审校 | 微澜 轮值主编 | 夏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