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家暴,从来不只是拳打脚踢,精神打压、言语羞辱、长期冷暴力都是伤人的 " 软刀子 "。近日,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父亲威胁、辱骂女儿的案件。
家暴,从来不只是拳打脚踢,精神打压、言语羞辱、长期冷暴力都是伤人的 " 软刀子 "。近日,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父亲威胁、辱骂女儿的案件。
因家庭原因,小王自幼未与父亲老王共同生活。小王成年后,老王联系上女儿并多次索要赡养费,小王也不定期向其支付。
此后,老王提出让女儿为其办理贷款,遭到拒绝。他又以丧失劳动能力为由,频繁向小王索要赡养费。多次索要未果后,老王开始每天不分时段地向小王发送大量微信语音和文字,内容多含威胁、辱骂。
长期的精神折磨令小王身心俱疲。她前往医院检查,被诊断为重度抑郁状态,存在自杀或自残的较大风险。因恐惧父亲的行为继续升级,小王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禁止老王对其威胁、骚扰。
河西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老王在违背女儿意愿的情况下,通过微信长期、密集地向其发送文字和语音信息,致使小王感到不安,该行为构成骚扰;其发送的威胁性内容使小王产生恐惧,该行为构成恐吓。
法院指出,老王作为父亲固然有权主张赡养费,但行使权利的方式不得超出合理限度。本案中,老王的主张方式已明显超出必要限度,且伴有恐吓行为,对女儿造成精神侵害,依法构成家庭暴力。
据此,河西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老王威胁、骚扰女儿小王。
法官说法
法官在释法时指出,长期以来,无论社会认知还是执法实践,均偏重于打击身体暴力,对精神暴力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打击力度不够。尤其在家庭成员之间,精神暴力手段更为隐蔽,伤害却不亚于身体暴力。因此,当一方以主张合法权利为由实施行为时,法院需结合证据综合判断,既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也防止以维权之名行精神暴力之实。
本案中,老王长期、密集地向女儿发送威胁性信息,这种 " 信息轰炸 " 已违背公序良俗,超过社会一般人的承受限度,对小王造成严重精神困扰。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关于 " 精神侵害 " 的规定,构成家庭暴力,必须依法予以制止。
记者 常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