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一、此次修订版重组办法修改围绕
(1)新设分期支付期限从 12 个月延长至 48 个月,上市公司可根据标的资产经营状况灵活调节支付节奏,允许完成部分业绩就支付部分对价,缓解经营压力,降低并购风险;
(2)两类(上市公司之间换股吸收合并、市值超过 100 亿元且信息披露质量评价连续两年为 A 的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且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历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审议,证监会将在 5 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3)提高对财务状况、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监管包容度,可重组范围扩大;
(4)A+A,对构成收购的锁定期延长至 18 个月,强化关键股东长期责任,保障整合稳定性。对被吸并方的非实控人、非控股股东和关联人不设置锁定期;对于新质赛道小市值上市公司的非控股股东、非实控人及关联人来说,有更大动力推动所投公司被收购,如地方国资投资平台;
(5)私募投资期满 48 个月,第三方交易锁定期从 12 个月降至 6 个月。
二、股权财政当中,并购重组是效率较高的一种方式
(1)目前政府引导基金培育的新兴产业企业未来 3-5 年估值总量预计接近万亿。
(2)2023 年我国国有控股企业股利、股息收入决算数 228 亿元,国有参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决算数 68 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企业股息、股利收入决算数 58 亿元。
(3)2025 年 5 月 9 日,国资委主任张玉卓署名文章《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更好发挥国资央企作用》刊发。文章提出(1)加大资产盘活力度;(2)在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基础软件、生物技术等领域加快攻坚,特别是在研发周期长、攻关投入大、其他企业参与意愿不强或者缺乏相应能力的领域坚定投入;推进高效率成果转化;(3)加快推进国有资本 " 三个集中 ":深入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4)高质量承担实施国防领域重大项目,优化军品科研生产组织模式,加强重要军品应急生产条件建设,推动国防科技工业高质量发展;(5)推动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刚性兑现,促进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在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普遍推行;(6)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健全经营性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和集中统一监管制度,充分尊重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有效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作者|张慧雯
全文 2968 字,解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