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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嗅APP 10小时前

房贷延长到 40 年以后,谁来为房子盖完以前负责 : 月供少了 636 元,未来却没有少十年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奋进的肚腩 ,作者:肚腩说

我每年都会提前还一点房贷。

理由谈不上宏大,房贷利率还是偏高,手里也找不到更稳、或者很好能覆盖它的投资收益。把钱还给银行,至少有一件事是确定的:以后不用再为这部分本金付利息。

银行的 App 会告诉我,本次提前还款成功,剩余本金已经减少。它当然不会说,我刚刚拿今天的现金,买回了一小块未来。

8 月 28 日,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从 30 年延长到了 40 年。另一批家庭得到的是相反的选择:把未来再拿出十年,换今天少一点月供。

100 万元,年利率 3%,等额本息。贷 30 年,月供约 4216 元;贷 40 年,月供约 3580 元。每个月少 636 元,总利息却多出约 20 万元。还到第 30 年,那笔 40 年贷款仍剩下约 37 万元本金。

数字不会问你这三十年里,人会换几份工作,房子会修几次,老人会不会生病,孩子会在哪里生活。它做的仅仅是把你二分之一人生的四十年整整齐齐地打印进合同。

先把未来还掉一点

提前还房贷这些年,我没有觉得自己做了什么聪明决定。

它更像一种朴素的取舍。没有更好的稳健收益,也不想拿这部分钱去赌,于是把一笔未来确定要付的利息先消掉。代价也很清楚:现金进了贷款账户,再想拿出来就没那么容易。房子不会在你临时需要钱时,自动吐出一个月生活费。

所以我不赞成把提前还贷当成普适的正确答案。

有人收入稳定、手里有余钱,更在意少付利息;也有人刚组建家庭,装修、育儿、看病都需要流动性,每月少几百元,比几十年后少付多少利息更要紧。还有人能找到长期高于房贷成本、自己也承受得住波动的投资,提前还款未必划算。

同一笔房贷,有人想尽快结束,有人需要慢一点还。前者不是保守,后者也不是占了银行便宜。

四十年房贷能改的或许只是每个月还多少。

按照 100 万元、3% 的假设,40 年月供比 30 年低 15% 左右。若银行仍按住房月供不超过收入 50% 来审查,原本月供够不着的人,可能因此跨过那道门槛。新规同时把全部债务月支出与收入比的上限从 55% 调到 60%,但住房月供本身的 50% 约束没有变。

这意味着,一部分人能买下原来买不起的房子;也意味着,未来更长一段收入会被提前算进今天的购买力。

房子没有便宜,首付没有消失,只是月供被切薄了。

同样是 100 万元房贷,期限多十年,月供下降,总利息和尾部本金同时上升。

四十年只是写在上限里

" 最长 40 年 " 很容易被看成一种全国统一的新产品,仿佛走进任何一家银行,柜员都能顺手多给十年。

实际不会这么整齐。

贷款期限最终仍要看借款人年龄、收入、负债、房龄和银行细则。新规落地之初,不同地区、不同网点的执行节奏已经有温差。有银行网点向媒体表示按 " 年龄加期限不超过 85 年 " 掌握,也有银行仍在等内部细则。

这只是走访样本,不是全国统一规则。但它提醒了一件事:40 年是监管允许画到的最远边界,不是每个人都能走到的标准路线。

即便真的签了 40 年,也很少有人能把人生按最初的还款表完整执行。房子可能出售,家庭可能搬家,利率会调整,收入会变化,有余力的人还会提前还款。

还款计划擅长假设一切不变。人不擅长。

政策也为阶段性失去收入来源的存量借款人留了一道协商口子,可以与银行讨论延期、展期或者延迟还本。这里的关键词是 " 协商 "。它不是自动暂停,也不是本金和利息从此得到谅解。

银行可以把期限拉长,无法把一个人的职业稳定性一起续到四十年。

房子没盖好,个人的时钟先别走

如果只看 40 年,这轮政策很容易被理解成鼓励家庭再多背十年债。

但同一批文件里,还有一条方向相反、也更值得放在一起看的变化:预售商品房的个人按揭,放款节点从过去的主体结构封顶后,推迟到了项目竣工备案后。

过去,一栋楼封顶,购房人的按揭资金就可能进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楼顶已经有了,门窗、管线、消防、园林和后续验收还在路上,个人的还款时钟却可以先开始走。

新规把这个时钟往后拨。

竣工备案不等于交钥匙,也不等于办完房产证,更不意味着预售制度已经取消。购房人仍可能面对延期交付、质量和办证问题,首付款也仍然承担风险。不能因为放款晚了,就把一套尚未拿到手的房子写成绝对安全。

但顺序确实变了。

在房子达到更完整的工程节点以前,银行不能那么早把购房人的几十年信用变成开发商的现金。一个家庭的 40 年,不该在一栋还没盖完的楼里提前开表。

这恰好是 " 最长 40 年 " 的重要反方。

政策一边允许家庭把还款拉得更长,一边又要求开发商更晚才能拿到个人按揭。前者给家庭留现金流,后者不让项目过早借用家庭的未来。

只写前一条,像是在让购房人承担更多;把后一条也放回来,才看得见政策正在重新安排风险由谁先扛。

完工以前,钱从哪里来

个人按揭推迟到竣工备案以后,楼还得继续盖,施工款也不能等。

钱要更多来自开发商资本金、开发贷款和受监管的项目资金。与个人房贷新规同时出现的开发贷办法,把这部分责任写得更具体:一个项目原则上由一家主办银行负责,项目独立核算,资金独立运作,账户封闭管理。主办银行要做尽调,盯账户,也要监测钱去了哪里。

预售项目的开发贷原则上不超过 3 年、最长 5 年;现房销售项目原则上不超过 5 年、最长 7 年。首次偿还本金,原则上也放在项目竣工备案之后。

这几条合在一起看,资金链的顺序变得清楚一些。

个人按揭被推迟到竣工备案后,完工以前的融资责任更多留在项目、开发商和主办银行一侧。

开发商先拿自己的资本金和项目信用去融资,银行先判断这块地、这家公司和这笔开发贷能不能把楼盖完。等项目竣工备案,个人按揭再进来,接上后面的销售回款。

以前最方便的一种资金,是购房人的长期贷款。它期限长、来源分散,而且一旦发放,个人会按照合同继续还。如今这笔钱来得更晚,开发商不能太早把未完工风险交给成千上万个家庭,银行也不能只审查买房人的工资流水,却把项目本身留给运气。

当然,主办银行不是交房担保人。

封闭账户不能保证管理永远没有漏洞,开发贷获批也不能把差项目变成好项目。银行如果误判,项目如果亏损,工程仍可能出问题。新规只是让更有能力看项目、管资金、承受专业风险的机构站得更靠前,并没有发明一种永不烂尾的房子。

而且,责任回到开发商和银行,成本也不会凭空消失。融资更依赖项目质量和开发贷,弱开发商会更难拿钱,银行会更谨慎,行业可能继续集中。有人会因此更安全,也会有人发现,门已经不是给所有项目开的。

少掉的只是一个过早打进来的按揭账户。施工、融资和销售风险都还在,只是要先留在项目账上。

四十年里没有标准家庭

40 年房贷最容易引发争吵,是因为大家总想替所有人选择同一种生活。

有人说,月供下降给了年轻家庭机会;也有人说,这不过是把本来卖不动的房子,再向未来推销十年。

这两种话都没完全说错。只是买房的人并不只是一种人。

对一个收入还在增长、眼前开支很多的家庭,拉长期限可能是保留现金的办法。合同写 40 年,不等于必须还满 40 年,将来收入提高,还可以提前归还。

对另一个收入已经稳定、没有更好投资去处的人,像我一样每年提前还一点,也很正常。少欠一点,不一定让资产增值,却能让以后每个月需要守住的底线低一点。

最怕的不是期限长或者短,而是在买房那天,把未来的工资、家庭关系、健康和房价都当成不会改变的常数。

一份合同可以这样算,因为合同只需要一个还款日。一个家不行。一个家要给失业、疾病、孩子和临时决定留位置,也要给某个突然不想再继续原来生活的人留一扇门。

这轮新规做了两件看起来矛盾的事。

它允许购房人把债务还得更慢,又要求开发商别那么早拿走购房人的钱;它给家庭更长的期限,也把项目完工前的融资责任更多留给开发商和银行。

这不是替房地产找到了答案。它只是承认,过去那种楼刚封顶、个人几十年贷款便开始放款的顺序,不能一直假装没有代价。

至于 40 年值不值得,每个家庭最后还是要面对自己的收入、利率和现金。

我大概还会继续提前还一点房贷。不是因为我比选择 40 年的人更清醒,只是眼下没有更好的收益值得我留下那部分债。

至于有人选择 40 年,我也不觉得那是糊涂。谁都想少欠一点,可生活有时先要求手里多留一点。

银行把这些区别都写成期限。对一个家来说,无非是在有限的钱里,给以后留一点转身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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