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电商等日常消费场景中,信贷分期产品常与支付工具并列展示,部分平台默认勾选、弹窗推送等操作,致消费者被动开通或使用信贷服务,权益受损。不过,这一困局将得到解决。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 2026 年 9 月 30 日起实施,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不得提供营销服务。同时,对网络营销内容提出八项禁止行为,规范营销渠道与人员。
业内人士称,该《办法》规范支付场景展示逻辑,重塑金融营销变现路径,支付机构回归基础支付服务。支付行业竞争逻辑改变,转向技术、服务与合规比拼,也将推动消费金融等行业回归核心竞争力。

从区域分布来看,广东省、江苏省、山东省贷款相关企业数量位居前列,三个省市数量总和超过 4800 家,占企业总数的 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