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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 2小时前

致 5 死 29 伤!哈同高速一大客车侧翻,事故调查报告披露

2026 年 4 月 17 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哈同高速 "11 · 25"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24 年 11 月 25 日 14 时 45 分,驾驶人信某军驾驶号牌为黑 GB3044 蓝色客车行至哈同高速 117 公里处时,降雨天气超速行驶,车辆失控,驶入道路北侧沟内撞击路侧树木后侧翻。事故造成 5 人死亡、29 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 1136 万元。

调查认定,事故发生原因为信某军驾驶黑 G-B3044 大客车上路行驶,雨天未保证安全车速,紧急情况下操作不当,违反操作规范,车辆侧滑,驶出道路撞击路侧树木并侧翻,由于大客车部分乘员未系安全带,在事故发生时脱离座椅,被挤压或甩出车外,加重了事故伤亡后果。经现场调查、检测鉴定,排除了人为故意以及大客车驾驶人身体疾病、酒驾、毒驾等因素导致大客车失控碰撞的嫌疑。

全文如下:

哈同高速 "11 · 25"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24 年 11 月 25 日 14 时 45 分许,哈同高速佳哈方向 117 公里处(宾县境内),发生一起大客车侧翻单方事故,事故造成 5 人死亡、29 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 1136 万元。

事故发生后,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完成了事故死亡人员死因司法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车辆速度鉴定、车辆轮胎花纹鉴定、车辆灯光、制动性能鉴定和驾驶人血液乙醇含量鉴定等工作,认定了事故成因,形成了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对事故直接责任者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同时对涉事企业开展调查,固定了相关证据材料。

为进一步查明属地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存在问题,2025 年 3 月 3 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应急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公安交管局、市交通局、市总工会、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以及鸡西市政府和宾县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哈同高速 "1125"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

事故调查组坚持 " 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 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等,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查清了事故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有关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调查认定,哈同高速 "1125" 道路交通事故属于一起较大道路交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有关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4 年 11 月 25 日 8 时许,驾驶人信某军驾驶鸡西市申捷客运有限公司号牌为黑 GB3044 蓝色宇通牌客车,核载 55 人,实载 47 人,从虎林市发车,驶往哈尔滨市参加农机和畜牧相关业务培训。经建鸡高速、鹤大高速、依七高速驶入哈同高速,行驶途中在兴凯服务区上 1 人,在鹤大高速兴能服务区、依七高速勃利服务区和哈同高速依兰服务区停车 3 次上卫生间。13 时许,车辆进入哈同高速得莫利服务区停车休息用餐。饭后约 30 分钟许,大客车继续沿哈同高速自东向西行驶。14 时 45 分行至哈同高速 117 公里处时,降雨天气超速行驶,车辆失控,驶入道路北侧沟内撞击路侧树木后侧翻,造成 5 人死亡、29 人重伤、11 人轻微伤,2 人未受伤。

(二)事故救援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乘客孙某(哈尔滨璧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培训教师)第一时间拨打 "110" 和 "120" 报警救援电话,宾县接警后迅速组织县交管、应急、消防、卫健等部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根据人员受伤情况,分别送往哈尔滨、方正、宾县、通河医院进行救治,哈尔滨市政府部署市卫健委调配哈医大一院、医大二院、医大四院,市一院、五院、第一专科医院的重症、骨科、胸外、脑外、精神心理等领域 21 人专家团队赶赴救治伤员的相关县级医疗机构,保障伤员得到有效救治。

(三)事故车辆情况

涉事车辆为宇通牌大客车,车牌号黑 GB3044,车辆型号为 ZK6122HQCA,车辆识别代码号为 LZYTATE64G100****,发动机号为 1616C01****,车身颜色为蓝色,出厂日期为 2016 年 3 月 21 日,初次注册登记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 日,强制报废期为 2031 年 4 月 1 日,审验有效期至 2025 年 4 月;使用性质为旅游客运,道路运输证号为黑交运管密字 23030210****,核发机关为鸡西市交通运输局,经营范围:县级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终止日期为 2025 年 10 月 24 日,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终止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26 日,机动车商业保险终止日期为 2025 年 3 月 13 日。

该车由邵某亮和鸡西市申捷客运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购买,购车费用共计 21 万元,其中邵某亮出资 20 万元,鸡西市申捷客运有限公司出资 1 万元,车辆登记在鸡西市申捷客运有限公司名下。邵某亮与鸡西市申捷客运有限公司签订《客运车辆租赁运营合同书》,每年缴纳管理费 5500 元。

(四)车辆驾驶人情况

信某军,男,54 岁,户籍所在地为鸡西市鸡冠区发展委 1 组,涉事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为 1985 年 1 月 1 日,准驾车型为 A1A2D,有效期至 2026 年 1 月 1 日,当前状态正常,发证机关为黑龙江省鸡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有效期至 2029 年 11 月 29 日。车主邵某亮雇佣其担任黑 GB3044 车辆驾驶人,双方建立事实雇佣关系已满一年,但未签订书面雇佣合同。

(五)事故相关企业情况

1. 鸡西市申捷客运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8 月 2 日,登记机关为鸡西市鸡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300578666****,注册地为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红军办新风 1-17- 营业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为王某民,注册资本 100 万元整。经营范围为公路旅客运输:汽车租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为黑交运管许可鸡字 23030219****,经营范围为县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有效期至 2027 年 12 月 30 日,核发机关为鸡西市交通运输局。

该公司共有客车 54 台,全部登记在公司名下,车辆所有权归车主个人所有,车主与公司签订《客运车辆租赁运营合同书》,以车辆租赁经营形式委托公司统一管理运营,公司每年收取一定管理费用。

2. 哈尔滨璧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6 月 6 日,登记机关为哈尔滨经济技 术 开 发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230199MA1B5E****,注册地为哈尔滨市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松花路 9 号中国云谷软件园,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为高某辉,注册资本 60 万元整。经营范围的许可项目为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一般项目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号为人社民 32301084000****,发证机关为哈尔滨市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学内容为无人机测绘操作员、无人机驾驶人、农业经纪人、农机修理工、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农作物植保员、农业技术员、电子商务师、农艺工(高级),有效期为 2023 年 5 月 26 日至 2026 年 5 月 26 日。

3. 鸡西市鸡冠区大全汽车租赁部

该租赁部成立于 2013 年 5 月 24 日,经营者为孙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230302MA1A11****,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为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兴国路一门市房,经营范围为汽车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为鸡西市鸡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 年 1 月 10 日,孙某将该租赁部转让给艾某,双方签订了转让合同,之后租赁部业务由艾某负责,但经营者未变更,直至 2025 年 1 月 3 日,经营者才变更为艾某。2025 年 3 月 5 日,该租赁部注销营业执照,目前登记状态为注销。

(六)车辆租赁情况

2024 年 6 月,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下发《2024 年黑龙江省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要求相关地区开展基层农机人员知识更新培训。9 月,虎林市农机和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根据省厅方案制定了《2024 年农机畜牧水产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计划培训基层农技人员不低于 80 人。11 月 21 日,虎林市农机和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与哈尔滨璧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签订培训协议,培训人员共 102 人,哈尔滨璧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负责组织培训服务、学员食宿、往返交通。

哈尔滨璧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为此次培训与鸡西市鸡冠区大全汽车租赁部签订租车合同,租赁客车 2 辆,从虎林市至哈尔滨市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从哈尔滨市返回虎林市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9 日。

鸡西市鸡冠区大全汽车租赁部员工陈某签订租车合同后,将人员运输任务转包给车辆牌照为黑 GB3044 的大型普通客车车主邵某亮,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仅为口头协议。2024 年 11 月 24 日,邵某亮儿子邵某淇与鸡西市申捷客运有限公司签订包车协议,租赁车辆牌照为黑 GB3044 的大型普通客车,用车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邵某亮委派驾驶人信某军 1 人驾驶黑 GB3044 号大型普通客车负责本次培训人员运输。

(七)事故道路情况

事发路段位于哈同高速 117 公里处,道路呈东西走向,东往佳木斯市方向,西往哈尔滨市方向,道路南北两侧为山林地带,无居民聚居区或商业设施,事故发生时属日间时段,气象能见度良好,无视觉遮挡物,路面施划有分道线,双向四车道,道路两侧设有应急车道,道路中央有金属隔离护栏,道路南北两侧无护栏。经核查,该路段线形设计、防护设施、交通标识等均符合现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等公路工程设计规范。

(八)天气预警和事发路段天气情况

2024 年 11 月 24 日,鸡西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在旅游客运微信群中发布《重大气象信息专报》(第 07 期),具体预报信息为:11 月 25 日白天,鸡西市天气为晴转多云,气温 1~-2 ℃,偏东风 3~4 级。相关客运企业已收到此预报信息,因 25 日白天没有雨雪,高速公路保持正常通行状态。

事发时,事发路段温度为 4.3 ℃,两分钟平均风速为 4.8 米 / 秒,降雨量 0.1mm,风向为偏南风。

二、事故直接原因

调查认定,事故发生原因为信某军驾驶黑 G-B3044 大客车上路行驶,雨天未保证安全车速,紧急情况下操作不当,违反操作规范,车辆侧滑,驶出道路撞击路侧树木并侧翻,由于大客车部分乘员未系安全带,在事故发生时脱离座椅,被挤压或甩出车外,加重了事故伤亡后果。

经现场调查、检测鉴定,排除了人为故意以及大客车驾驶人身体疾病、酒驾、毒驾等因素导致大客车失控碰撞的嫌疑。

三、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

(一)驾驶人存在的问题

信某军,黑 GB3044 肇事大客车驾驶人,雨天未保证安全车速 [ 1 ] ,紧急情况下操作不当,违反操作规范,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 2 ] 。虽在虎林市发车前向学员进行安全带使用提示,但未通过随车检查或监控设备确保全员系好安全带 [ 3 ] ,导致事故伤亡后果扩大。

(二)企业存在的问题

1. 鸡西市申捷客运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4 ] ;未按规定对驾驶人进行定期全覆盖培训(涉事车辆黑 GB3044 驾驶人未参加 2024 年 1 月 -9 月的安全教育培训) [ 5 ] ;涉事车辆黑 GB3044 日常出车前检查未记录和行车日志未填报 [ 6 ] ;应急预案中涉及人员与实际人员不符 [ 7 ] ;涉事车辆实际单程里程超过 600 公里(虎林市至哈尔滨市),未按规定配备 2 名及以上驾驶人,存在 " 单人长时驾驶 " 违规行为 [ 8 ] 。

2. 鸡西市鸡冠区大全汽车租赁部未按照《黑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将营业执照和车辆信息报送所在地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擅自从事汽车租赁经营 [ 9 ] 。

3. 哈尔滨璧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与鸡西市鸡冠区大全汽车租赁部签订租用 2 辆客车《租车合同》时,未核实出该租赁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不具备从事客运经营资质的情况 [ 10 ] 。

(三)有关部门存在的问题

1. 虎林市农业农村局

作为虎林市农机和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的行政主管部门,从主要领导到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空,组织纪律

松弛、规矩意识淡漠,相关制度(采购、请假报备、审批备案、应急预案)落实不力;领导干部普遍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责任心缺失的问题。

2. 虎林市农机和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

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 [ 11 ] ,违规采购培训服务 [ 12 ] ,未按规定报告外出培训事项 [ 13 ] ,未按要求履行外出培训审批备案程序 [ 14 ] ,未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 [ 15 ] 。

3. 鸡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履行管理职责不力,未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执法检查,未发现并查处鸡西市申捷客运有限公司存在的没有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对驾驶人定期进行全覆盖培训、没有按要求填报涉事车辆行车日志、应急预案与实际不符等问题;未发现并查处鸡西市鸡冠区大全汽车租赁部没有按规定将营业执照和车辆信息报送属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擅自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等问题 [ 16 ] 。

4. 宾县应急管理局

未在规定期限内将事故录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四、对事故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一)公安机关已采取强制措施人员

信某军,为涉事大客车驾驶人,涉嫌交通肇事罪,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有关公职人员

鸡西市纪委监委、鸡西市纪委监委驻鸡西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宾县纪委对有关公职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

1. 郑某部,虎林市农机和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兼主任,鉴于郑某部已在事故中身亡,建议对郑某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2. 焉某宏,虎林市农机和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党总支副书记,拟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郭 某,虎林市农机和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拟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温某磊,虎林市农机和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 拟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 李某营,虎林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6. 杜某良,虎林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拟给予诫勉处理。

7. 王 某,鸡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鸡冠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拟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8. 邵某宇,鸡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鸡冠执法大队大队长,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9. 刘 某,宾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拟给予批评教育。

(三)对有关企业行政处罚建议

1. 鸡西市申捷客运有限公司,建议鸡西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其存在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2. 鸡西市鸡冠区大全汽车租赁部,建议鸡西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其存在的问题,依据《黑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3. 哈尔滨璧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建议平房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其存在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五、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客运企业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并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定期进行考核。严格按照规定填写行车日志,做好车辆日常出车前检查记录。建立健全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实时掌握车辆行驶状态,及时发现和纠正驾驶人的违规行为。涉及交通运输服务采购的企业和单位,在签订租车合同前,要严格审查租赁企业的经营资质,同时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避免将业务委托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二)强化部门监管职责

交运输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定期对道路运输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驾驶人培训、车辆运营管理等情况,及时发现和查处企业存在的问题,对违规企业依法处罚,绝不姑息迁就。相关部门要督促下属单位严格落实外出培训审批备案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未按要求报备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加强对培训服务采购环节的监管,确保采购过程合法合规。

(三)提升公众安全意识

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定期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开展交通安全培训活动,邀请专家授课,通过案例分析、现场演示等方式,让公众深刻认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养成良好出行习惯,杜绝此类事故发生。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 3 ] 《道路客货运输驾驶人行车操作规范》4.4.2.f:确保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全程按要求佩戴使用。

[ 4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十四条:客运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目标和考核标准。

[ 5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二十二条:客运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

客运企业对客运驾驶人进行定期全覆盖培训,每人安全教育培训应当每月不少于 2 学时,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技能训练、安全驾驶经验交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训练等。

[ 6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四十三条:从事省际、市际班线客运和包车客运的客运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行车日志制度,督促客运驾驶人如实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式样见附件。行车日志信息应当包含:驾驶人姓名、车辆牌照号、起讫地点及中途站点,车辆技术状况检查情况(车辆故障等),客运驾驶人停车休息情况,以及行车安全事故等。行车日志保存期限不少于 6 个月。鼓励客运企业采取信息化手段,有效落实客运驾驶人行车日志制度。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客运驾驶人每趟次填写的行车日志进行审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 7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及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

[ 8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三十九条:客运企业应当严格遵守长途客运驾驶人配备要求:(一)单程运行里程超过 400 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超过 600 公里)的客运车辆应当配备 2 名及以上客运驾驶人。

[ 9 ] 《黑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一条: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营业执照和车辆信息报送所在地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汽车租赁经营者的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告知原备案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 11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5 号)第十二条:重大活动主办或承办机构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编制重大活动保障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体系、主要任务、安全风险及防范措施、应急联动、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 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四十条: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 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二)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 , 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 13 ] 《关于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的通知》(虎办发﹝2019﹞3 号)第六条:赴外地参加各类培训班,确实必须参加的,须经分管市级领导同志同意,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后,方可参加。到外地举办的各类培训班,须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

[ 14 ] 《关于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的通知》(虎办发﹝2019﹞3 号)第六条:到外地举办的各类培训班,须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

[ 15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的通知》(国办发﹝2024﹞5 号)第十二条:重大活动主办或承办机构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编制重大活动保障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体系、主要任务、安全风险及防范措施、应急联动、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 16 ] 关于印发《鸡西市建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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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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