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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 12小时前

3 家 A 股公司因财务造假被罚

一日内有三家 A 股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收到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引发市场关注。

贵州百灵:2019 年至 2021 年及 2023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今日晚间,贵州百灵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贵州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披露的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3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 " 贵州百灵 " 变更为 "ST 百灵 ",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 5%。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2 月 22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开市起复牌。

同日,贵州证监局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经查,贵州百灵未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按照收入成本费用配比原则确认当期销售费用,导致 2019 年至 2021 年期间少计销售费用,累计虚增利润 65472.60 万元,2023 年多计销售费用,虚减利润 45941.10 万元。对贵州百灵多年财务造假,严重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贵州证监局依法拟对贵州百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处以 1000 万元罚款;拟对姜伟等 10 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处以罚款合计 1560 万元,同时拟对姜伟采取 10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截至今日收盘,贵州百灵股价上涨 1.81%,报收 5.63 元 / 股,总市值为 78.68 亿元。

福能东方:公司 2020 年、2021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福能东方发布公告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2020 年 6 月,福能东方子公司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宇精雕)与重庆市中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中光电)约定,先由重构采购业务、支付预付款的形式,最终将资金转回重庆中光电。大宇精雕通过上述方式少确认应收款的减值损失、虚增预付款,导致福能东方 2020 年虚增利润 35,798,468.98 元,占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 120.18%。2021 年大宇精雕对上述虚增预付款确认减值损失,导致福能东方虚减利润 22,650,928.29 元,占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 6.64%。福能东方 2020 年、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 10.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 " 福能东方 " 变更为 "ST 福能 "。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2 月 22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将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开市起复牌。

截至今日收盘,福能东方股价上涨 2.66%,报收 5.41 元 / 股,总市值为 39.75 亿元。

ST 远智:公司 2019 年至 2022 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被罚 600 万元

ST 远智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辽宁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公司存在利用伪造的《验收证明》提前确认电梯销售收入,导致《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9 年 3 月至 2022 年 6 月,远大智能在部分非买断式电梯产品未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客户未取得电梯控制权,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利用伪造的《验收证明》作为收入确认依据,将安装调试后的非买断式电梯销售收入 ( 含安装费 ) 提前确认为营业收入,并结转对应的营业成本,导致远大智能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 123,238,110.45 元、66,225,698.72 元、138,249,536.33 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 15.22%、7.24% 、 14.26% ;分别虚增利润总额 32,582,136.17 元、 21,754,350.19 元、30,445,464.70 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31.48%、300.55%、224.23%;2022 年半年度虚减营业收入 16,112,594.71 元,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 4.85%,虚减利润总额 23,450,082.36 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42.96%。

公司存在利用未实际履行的租赁协议确认租赁业务收入,导致《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1 年 8 月,某科技公司与远大智能签订《厂房租赁协议》,约定租赁远大智能科技园办公楼 A、B、C 座及门卫 ( 合计 20,088.92 平方米 ) 、研发新厂房 ( 10,405.96 平方米 ) ,租赁期限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0 月,双方签订《厂房租赁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充约定《厂房租赁协议》自租赁物达到验收标准,并经双方书面签字盖章确认交房验收之后才正式生效。其后,上述厂房未达到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厂房租赁协议》始终未生效。但远大智能在未取得交房验收确认单的情况下仍确认对应租赁收入,导致 2021 年虚增营业收入 9,148,464.00 元,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 0.94%;虚增利润总额 8,481,671.34 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62.47%。

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导致远大智能《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 123,238,110.45 元、66,225,698.72 元、147,398,000.33 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 15.22%、7.24%、15.21%;分别虚增利润总额 32,582,136.17 元、21,754,350.19 元、38,927,136.04 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31.48%、300.55%、286.69%;《2022 年半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收入 16,112,594.71 元,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 4.85%,虚减利润总额 23,450,082.36 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42.96%,致使远大智能《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3 年 4 月 29 日,远大智能发布《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进行了更正。

辽宁证监局决定,对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600 万元罚款;对多名高管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至 300 万元不等的罚款。

截至今日收盘,ST 远智股价上涨 1.87%,报收 3.27 元 / 股,总市值为 34.12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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