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 9 月 15 日讯 日前,北京金融监管局公布相关批复,同意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 " 中国神华 " ) 受让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能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简称 " 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 " ) 2.86%、2.86%、1.71% 股权。受让后,中国神华合计持股比例为 40.00%。
北京金融监管局要求,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应加强股权管理,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以下是相关批复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