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1 月 3 日,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融创房地产 ")发布公告,披露两起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进展,均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第一起诉讼由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普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提起,被告包括上海玛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颢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睿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融创房地产、上海枫丹丽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
一审判决显示,上海玛宝需向工行普陀支行归还借款本金约 17.59 亿元,向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归还借款本金约 7.29 亿元,并支付期内利息、逾期利息及律师费。融创房地产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工行及民生银行有权就抵押物、质押股权及应收账款在相应范围内优先受偿。
第二起诉讼为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诉杭州融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融创房地产此前已就该诉讼进行过披露,近日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判决要求,杭州融帆向工行杭州分行偿还贷款本金约 15.47 亿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和律师费。融创房地产在最高债权余额 39 亿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浙江融创产城、富阳融迅等多家关联公司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工行杭州分行有权就杭州钱塘区未来云帆城项目相关房产、车位应收账款及质押股权在相应范围内优先受偿。
融创房地产表示,上述诉讼事项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沟通协商,寻求整体化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