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网站公布多项处罚决定。
其中,湖州倍格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在新三板挂牌。经查,公司在申请新三板挂牌、挂牌后公开转让期间,存在股权代持情况,导致公司股权不清晰、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及相关临时报告、定期报告中股东持股信息、实际控制人披露不准确。截至 2026 年 9 月 17 日,上述股权代持仍未解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国旗,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勇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周国旗及杨勇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