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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产 15小时前

期房不是罪!香港为什么还在卖楼花?

中国房地产的游戏规则正在重塑。

8 月 28 日,住建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新规,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

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向就是:新项目优先实行现房销售

当然,从目前的消息来看,不会一刀切。

但思路其实已经很明显,现房制是基础。

而如果继续卖期房,也会提高预售门槛,比如工程进度、预售资金监管等,都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

至于,为什么现在越来越强调现房?

因为大家真正担心的,从来不是 " 房子还没盖好就卖 "。

而是房子卖了,钱收了,开发商出了问题,最后谁来承担风险?

当然,要更好理解这个问题,不妨看看 " 期房制度 " 的祖师爷——香港,又是怎么做的。

因为香港的商品房销售,恰恰形成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体系。

现楼,是香港楼市销售的基本逻辑

首先呢,现在的香港,并不是默认所有新盘都可以先卖楼花,现楼销售,本身就是一个基本模式

但与此同时,香港又长期保留了「楼花制度」,所谓的楼花,相当于内地的期房。

开发商如果想在房子建成之前销售住宅,就需要向地政总署申请预售楼花同意书

换句话说,香港的楼市销售逻辑其实是——

现楼是基本,楼花(期房)是有条件的额外选项。

来源:香港地政总署官网截图

所以香港的逻辑并不是:" 期房不能卖。"

而是" 你可以卖,但你得证明自己有能力把它变成现楼。"

香港的楼花,是怎么卖的?

这里面最关键的,其实不是一句 " 工程达到多少 ",而是政府会从几个方面去审查。

第一,看工程进度。

项目必须已经进入规定的建设阶段,相关建筑审批也要到位。

第二,也是最重要的,看开发商有没有钱把剩下的工程做完。

开发商需要提供建筑按揭、银行融资承诺等安排,证明剩余的开发成本有资金来源。

换句话说:你不能完全指望 " 把房子卖出去以后,拿买家的钱再把房子盖完 "

你首先得证明,即使今天还没有收到所有购房款,这个项目也有能力继续建设

另外,认可人士、律师、银行等,也会参与工程、融资和法律文件等相关安排。

所以香港的楼花制度,本质上审查的不是" 你能不能卖房?"

而是" 你卖出去以后,有没有能力交房?"

这一点,其实也是目前内地 " 现楼制 " 新政,想解决的问题。

《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文件

为什么香港很少有烂尾楼?

这里才是我觉得最值得研究的地方。

正如前面所说,香港的楼花预售模式,最重要的是监管

在香港,开发商拿地以后,也要找银行借钱盖楼。

但有一个很重要的区别:银行不是把一大笔钱一次性给开发商。

而是给你一个融资额度,随着工程进度分阶段提款。

楼盖到哪里,钱才能拿到哪里。

所以银行实际上一直在跟着项目走。这意味着开发商很难出现一种情况:钱已经全部拿到手了,但楼还没怎么盖。

在售的楼花项目

另外呢,在香港的一手楼交易里,还涉及一个重要的角色——律师楼

买家的订金,不是直接给开发商的,而是由律师楼代为保存,放在专门的账户里

如果律师敢挪用呢?这不是道德问题,而是违法问题,严重的会被停牌。

地政总署《未建成发展项目中非住宅单位出售的地政总署同意方案》,图为翻译文件

当然,香港的楼花体系,并非一开始就这么完善。

而是每次烂尾事件发生,它都迅速打上了补丁。

早在五、六十年代,香港楼市就开始大量卖楼花,但 1960 年大角咀富贵大厦因建筑费超支停工,成为了首个烂尾楼案例。

次年,港府建立预售楼花同意方案。

2003 年,均来集团屯门得茵翠豪庭,爱琴湾,曾因财困及工程停顿接近烂尾,虽然最后通过是重获融资,避免了彻底烂尾的命运。

但这又一次给香港敲醒了警钟,于是次年又有了新的补丁,除了要求各方以及监管账户更透明化,还有重要的一点是明确业主权益优于银行。

而几年同样偶尔危机发生,只是在比较完善的制度及监管下,开发商出问题以后,项目不会被拖着一起进入死局。

比如,恒大暴雷后,它在香港的两个项目,睿峰早在暴雷时,就被合作方接管。恒大珺珑湾则基本建完,只是延期了一个月交楼。

再比如,何文田傲玟,也曾因开发商高银的财务困局,沦为银主盘被接管,后来也取得满意纸交付。

也就是说,在这套模式下,项目与发展公司的财困,是可以分拆处理的。

2023 年傲玟被接管,来源:香港 01

期房不是原罪,关键是如何设 " 闸门 "

所以你会发现,香港其实设了多道 " 闸门 ":

银行的钱——银行盯。

买家的钱——账户和交易规则盯。

楼花能不能卖——政府审批。

这套制度最重要的地方,不是它假设 " 开发商不会倒 "。

恰恰相反,它考虑的是" 如果开发商真的倒了,这个项目还能不能继续建?"

这才是香港楼花制度,真正值得研究的地方。

香港高楼 @房产君摄

回到内地这次政策,我觉得真正值得讨论的,也并不是 " 期房是不是原罪 "。

而是一个更底层的问题:

房子还没建好的时候,开发商的经营风险,到底应该由谁承担?

现房销售,是最直接的办法——先把房子建好,再卖给消费者。

而香港走的是另一条路:允许卖楼花,但在卖出去之前,先把工程、资金、融资和销售资金一道道设好 " 闸门 "。

说到底,真正重要的从来不是卖不卖期房,而是开发商出了问题的时候,消费者会不会成为最后一个承担风险的人。

这才是判断一套预售制度,安不安全的关键。

好了,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告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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