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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 52分钟前

最高月补 2500 元!天津出台高校毕业生创业房租补贴政策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创业房租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19 号)相关规定,高校毕业生创业享受房租补贴政策。

申报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在津租赁房屋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正常生产经营的,自注册成立之日起 2 年内可申请创业房租补贴:本市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普通高等院校(含港澳台)、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离校 5 年内的毕业生;回国 5 年内的留学人员;落户 5 年内的 " 海河英才 " 人员和认定 5 年内的 " 项目 + 团队 " 成员;国家级或市级创业大赛 5 年内获奖人员;经认定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上述人员应为企业创办人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以下简称法人)。

企业租赁的房屋应符合以下条件:产权清晰,依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得分租或转租;为企业主要生产经营地。

补贴标准:

创业房租补贴最长 24 个月,自企业首次领取补贴之月起连续计算。符合条件的企业,每月可享受创业房租补贴 1000 元;每带动 1 人就业(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月再增加 500 元。每月补贴额度最高 2500 元。实际房租金额低于上述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房租金额予以补贴。(记者 张艳)

办理程序

企业申请创业房租补贴,应按程序向租赁房屋所在区人社部门进行资格确认。

———— 1. 申请 ————

企业填写《天津市创业房租补贴资格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所有权证)复印件。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产权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法人身份证明材料:高校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开具的在学证明;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海河英才 " 人员提供落户证明复印件;" 项目 + 团队 " 成员提供入选证明复印件;创业大赛获奖人员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 2. 核查 ————

区人社部门在收齐材料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核对法人身份、企业就业登记和社保缴费等情况,审查通过的,于 7 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核实。

———— 3. 确认 ————

经核查符合条件的,区人社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出具资格确认意见并通知申请企业,同时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备案。经核查不符合条件的,通知企业并告知不符合条件的理由。

———— 4. 申领 ————

企业按照以下程序按季度申领房租补贴:

(1)取得资格确认的企业在每季度前 15 个工作日内向区人社部门申报上季度创业房租补贴,填写《天津市创业房租补贴申请表》,并提交房屋租赁费支付凭证(注明缴费期限和房租金额)、生产经营凭证等材料。

(2)区人社部门根据房屋租赁合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带动就业人数等核定补贴金额。

(3)区人社部门于申报次月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并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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