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ZAKER Skills 合作
乐居财经 41分钟前

电建新能 IPO:电建集团控股 80%,央企进一步分拆上市商业合理性遭问询

瑞财经 王敏 7 月 22 日,据上交所官网,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电建新能 ")及中介机构中金公司披露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招股书显示,电建新能主营业务为中国境内风力及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运营和管理,主要产品是电力。

电建新能业务已覆盖国内 28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电站遍布国内风光资源丰沛区域及消纳优势区域,是国内一流的新能源发电运营商之一。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电建新能控股股东为中国电建,中国电建直接持有电建新能 241,173.00 万股股份,通过中南院、贵阳院、昆明院、华东院、西北院、水电十四局、福建院和宁夏院间接控制电建新能 358,639.20 万股股份,合计控制电建新能 79.975% 股份;电建新能实际控制人为电建集团,电建集团直接持有中国电建 913,837.19 万股股份,占中国电建总股本 53.05%,为中国电建控股股东,电建集团通过其控制的中国电建及其全资子公司水规总院合计控制电建新能 80% 股份。

根据申报材料,电建新能系 A 股上市公司中国电建下属控股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分拆上市;报告期内,电建新能工程承包类关联采购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4.03%、60.70%、60.32% 和 61.38%;除电建新能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中国境内控制的其他新能源发电资产,合计装机容量为 344.95 万千瓦。

请电建新能披露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是否有新增或者扩大新能源发电业务的计划;说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和承诺是否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相关措施是否已充分披露。

同时,结合报告期内电建新能关联采购占比较高、部分同业业务未纳入电建新能体内等情况,进一步说明本次分拆上市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

电建集团作为全球清洁低碳能源、水资源与环境建设的引领者,全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骨干力量,服务共建 " 一带一路 " 的龙头企业,具有规划、勘测、设计、施工、运营、装备制造和投融资等全产业链服务能力。

2025 年,电建集团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第 100 位,连续六年蝉联 ENR 全球工程设计公司 150 强榜首,位居 ENR 国际工程设计公司 225 强及全球承包商 250 强、国际承包商 250 强前列,连续 11 年保持电力工程承包领域 " 全球第一 "。中国电建作为电建集团的整体上市平台,主营业务涵盖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电力投资与运营及其他业务。

电建新能主营业务为中国境内风力及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运营和管理,主要产品为电力,是电建集团和中国电建电力投资与运营业务板块的核心主体,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下属企业中从事中国境内新能源发电业务的唯一平台。

从业务依赖角度而言,电建新能与电建集团、中国电建彼此之间不存在相互依赖的情形。报告期内,电建新能工程承包类关联采购的金额分别为 1,933,162.79 万元、1,357,268.59 万元和 1,417,207.63 万元,占中国电建各期能源电力工程承包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57%、4.58% 和 4.38%,占比较低。

总体而言,虽然电建新能与控股股东中国电建之间仍存在关联交易、同业竞争情形,但有关事项对电建新能及中国电建均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分拆上市有助于电建新能及中国电建进一步突出主业,增强彼此间独立性,有利于电建新能及中国电建全体股东最大利益;对电建新能而言,有助于拓宽融资渠道,更好落实国家战略,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经营能力,对中国电建而言,本次分拆上市将大幅提升其持有的电建新能权益价值。

相关阅读

最新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乐居财经

乐居财经

速度·角度·深度

订阅

觉得文章不错,微信扫描分享好友

扫码分享

热门推荐

查看更多内容

企业资讯

查看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