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判决核心事实
2026 年 7 月 20 日,康美药业发布公告,广州中院就公司诉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及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的两起追偿权纠纷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判令马兴田、许冬瑾向康美药业赔偿约 13.96 亿元;原董秘邱锡伟在 1.42 亿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在 1.41 亿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该判决为一审结果,尚未生效,各方均有权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二、案件背景与历史溯源
康美药业在 2016 年至 2018 年期间,通过虚开和篡改增值税发票、伪造银行单据等方式,累计虚增货币资金 887 亿元,虚增收入 275 亿元,虚增利润 39 亿元,成为 A 股史上财务造假金额最高的案件之一。
2021 年 11 月 12 日,广州中院对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作出一审判决,责令康美药业向 52037 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约 24.59 亿元,马兴田、许冬瑾等承担 100% 连带赔偿责任。
康美药业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完成了对投资者的全部赔偿,随后于 2022 年 4 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向造假相关责任人进行追偿。
三、追偿过程与判决要点
康美药业向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索赔约 26.08 亿元,向正中珠江索赔约 3.41 亿元。
法院未全额支持原告请求,最终判赔金额约占诉请的 53%,体现了对连带责任人内部追偿比例的审慎裁量。
判决明确区分了实控人、高管与审计机构的责任边界:马兴田夫妇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邱锡伟和正中珠江在各自限额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四、执行前景与司法意义
马兴田已于 2021 年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及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2 年,目前正在服刑,名下资产已大量查封处置。
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已于 2022 年 7 月注销执业资质,不再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格。
即便判决生效,近 14 亿元赔偿款能否实际执行到位仍面临较大不确定性,需视责任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而定。
该案是上市公司在先行赔付投资者后向造假方及中介追偿的标杆案例,打通了 " 投资者索赔→公司赔付→向造假者追偿 " 的完整司法链条,压实了实控人、高管及审计机构的责任。
五、市场治理与建设性启示
康美药业在破产重整后由广药集团、粤财产业投资基金等组成的广东神农氏主导完成重整,全部债务通过现金、股份、信托权益等方式实现 100% 清偿,公司经营逐步恢复。
本案标志着资本市场对财务造假的追责已从刑事惩戒、投资者赔偿延伸到内部责任分摊,形成了多层次、全链条的问责体系。
对资本市场各方主体而言,诚信经营、依规执业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任何试图通过造假规避规则的行为,终将面临法律与市场的双重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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