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商业研究院 作者:实习生陈嘉雯 、韩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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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韩迅
7 月 7 日晚,巨力索具(002342.SZ)发布公告称,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秘张云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张云申请辞去公司董秘职务,原定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6 月 26 日,巨力索具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其中,2025 年 12 月 15 日,投资者询问巨力索具是否为长征十二甲提供产品。次日,巨力索具回复称 " 在商业航天领域公司也为国内可回收火箭提供了产品支持 "。
2025 年 12 月 16 日,投资者询问巨力索具在国内运载火箭、卫星及空间站项目中的索具配套占比、商业航天领域的市场份额拓展情况、是否在航天索具细分品类处于绝对主供地位。次日,巨力索具回复称 " 公司正积极将技术优势延伸至商业航天前沿领域,且已为国内可回收火箭提供了包括捕获臂装置、试验拉索装置等关键产品支持 "。
2026 年 1 月 4 日,投资者询问巨力索具的索具产品是否应用于卫星在轨工作部件。次日,巨力索具回复称 " 在箭体发射前的安装调试、转运以及地面回收等环节已有代表性应用 "。
2025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6 年 2 月 11 日,巨力索具的股价大幅上涨,期间多次触及异常波动。
河北证监局认为,巨力索具上述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的回复属于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且商业航天为当时市场热点,但公司回复未准确披露在商业航天领域产品应用情况,未准确反映 " 捕获臂 " 所处阶段、知识产权归属情况等,未完整披露公司在商业航天领域订单金额、金额占比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均很小等情况,上述行为均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
张云作为巨力索具时任董秘,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互动易平台相关回复,主导实施了上述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是对巨力索具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超作为巨力索具时任总经理,未勤勉尽责,是对巨力索具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因此,河北证监局拟决定,对巨力索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450 万元罚款;对张云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罚款;对杨超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

张云第一次出任巨力索具董秘的时间为 2017 年 01 月 24 日,该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云为公司董秘。

300 万元的罚金几乎是张云年薪的 16 倍,而涉嫌违规的缘由来自互动易的 3 条回复。
张云的辞职报告自 2026 年 7 月 7 日送达巨力索具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张云将继续在该公司任职但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在巨力索具董秘职位空缺期间,董事长杨建国代行董秘全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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