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父母法定探望权利,近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成功审结一起婚姻家庭探望权纠纷案件,发出全区首例涉低龄婴幼儿探望权人格权侵害禁令,通过柔性调解与司法刚性保障相结合的方式,妥善化解分居期间亲子探视受阻问题。

自 2026 年 5 月分居以来,张某长期无法探望未成年女儿,亲子沟通完全中断,双方就探望问题反复沟通未果,矛盾持续加剧。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子女获得完整亲情滋养,张某向南关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充分考量一周岁婴幼儿处于情感依恋、身心发育的关键阶段,长期缺失父爱将严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同时结合低龄儿童抚育特点,充分尊重直接抚养人的合理育儿顾虑,积极组织双方调解、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双方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妥善处理家事纠纷。
经法院多次协调疏导,双方最终自愿达成一致探望方案,法院依法以人格权侵害禁令形式予以确认固定:
一是日常视频探视保障,由孩子母亲每日录制孩子日常生活视频发送给父亲,确保父亲实时掌握孩子成长动态,常态化维系亲子感情;二是线下定期探望保障,保障父亲每周开展一次线下探望,单次探望时长不少于一个半小时,双方自行协商确定探望时间、交接地点,保障高质量面对面亲子陪伴。
法院在禁令中明确,禁止一方以不正当理由阻挠、限制、干扰正常探望权利,双方均应自觉履行探望配合义务。对于拒不履行禁令、恶意阻碍探望的行为,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明确父亲在探望过程中应当文明探视、爱护幼儿,保障孩子作息稳定与人身安全。
本案系南关法院首例针对婴幼儿探望权出具的人格权侵害禁令案件。下一步,南关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将持续聚焦家事少年审判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创新亲情权益保障方式,通过精细化、温情化司法举措,妥善化解家事矛盾,修复亲子关系,全方位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
来源:南关法院
编辑:古月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