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6 日
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发布两则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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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西安市长安区环球少年学习培训中心、西安市长安区滦镇街道格林幼儿园、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博苑幼儿园等 27 家社会组织存在连续两个年度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西安市长安区环球少年学习培训中心等 27 家社会组织作出 " 撤销登记 " 的行政处罚。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述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上述社会组织自收到本告知书 5 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 , 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区政府东三楼 310 室
联系电话:029-85656950
附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社会组织名单 27 家

2026 年 6 月 16 日
经查,长安法官协会、长安区机动车驾驶员协会、西安市长安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等 29 家社会组织存在连续两个年度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长安法官协会等 29 家社会组织作出 " 撤销登记 " 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述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上述社会组织自收到本告知书 5 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区政府东三楼 310 室
联系电话:029-85656950
附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社会组织名单 29 家

2026 年 6 月 16 日
来源 / 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