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港股
越秀交通基建(01052)发布公告,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交易时段后),广州越秀、广州越秀资本及越动新能源(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订立合作协议,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成立合资公司,其中,广州越秀、广州越秀资本及越动新能源将分别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3.48 亿元、人民币 2.61 亿元及人民币 2.61 亿元,分别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40%、30% 及 30%。
合资公司成立后,拟开展新能源业务。鉴于国家 " 双碳 " 战略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部署背景下对风电、新型储能等基础设施的巨大投资需求,合资公司拟将优质的风电、新型储能等基础设施资产的投资作为初期重点方向。
越动新能源将以本集团自有资金承担对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合资公司将不会成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且合资公司成立后的财务业绩将不会并入本集团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