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普:多地提醒高考安检新变化
详情:2026 年全国高考将于 6 月 7 日至 9 日进行。截至目前,已有多个省份的教育考试机构发出通知,进考场前将对考生佩戴(携带)的眼镜进行查验。
上海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考生注意事项,考生佩戴框架眼镜的,应配合监考员接受查验。
广东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 2026 年普通高考温馨提醒,其中提及:考生进入考场安检时,佩戴(携带)的眼镜须在视频监控下自行摘下,放在台面上,由监考员实施专项检查。
湖北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考前温馨提示,考生进入考场安检时,所有佩戴(携带)眼镜的考生须在视频监控下自行摘下眼镜放在台面,由监考员实施专项检查。
湖北省 2026 年高考入场实行 " 身份验证 + 智能安检 + 人工安检 " 模式,考场实行 " 人工监考、视频监考、流动巡考和实时智能巡查 ",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
福建
据福建省普通高考考务工作培训视频会议透露,今年将强化入场安检,确保作弊设备带不进、用不了、传不出。今年的考务培训强调对新型智能眼镜的防范,考务人员会重点关注考生佩戴眼镜的大小、形状等。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强化智能安检手段,对智能眼镜等设备 " 零容忍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如生活学习中佩戴智能眼镜,考试前需准备好适合的普通光学眼镜,高考期间,考点不受理戴智能眼镜代替光学眼镜参加考试的申请,由此引发的影响考试作答等结果,责任将由考生本人自负。
河北、贵州
河北、贵州等地也要求平时佩戴智能眼镜的考生需提前备好适合的普通光学眼镜,进入考点只能戴普通光学眼镜。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应认定为作弊,所报名参考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6 月 2 日,教育部发出高考预警信息,提醒考生诚信参考,无论何种理由、无论是否使用,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进入考场即构成作弊。(来源:" 人民日报 " 微信公众号)
通报:公安部网安局公布 5 起打击仿冒假冒网站典型案例
详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官方网站是信息公开、便民服务的重要窗口,也是群众信任的权威信息来源和办事渠道。一些不法人员为谋取非法利益,仿冒假冒官方网站,从事虚假认证、制售假证、网络诈骗、窃取个人信息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公安部网安局公布 5 起仿冒假冒网站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1. 赵某等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赵某(男,26 岁)委托卢某(男,38 岁)设立仿冒学历学位认证类网站,为虚假学历证书提供在线查验服务牟利。2026 年 3 月,甘肃武威公安机关将赵某、卢某 2 人抓获,查明其设立、运营仿冒网站 18 个,制作仿冒学位证、毕业证等 2406 份。
2. 张某等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张某(男,32 岁)伙同他人设立仿冒某部委人事考试网,制售虚假职业资格证书牟利。2026 年 3 月,河北石家庄公安机关将张某等 4 人抓获,查明其设立、运营仿冒网站 1 个,制作仿冒职业资格证书 256 份。
3. 崔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崔某(男,33 岁)设立假冒民办教育网站,为虚假学历证书提供在线查验服务牟利。2026 年 3 月,山西临汾公安机关将崔某抓获,查明其设立、运营仿冒网站 1 个,制作仿冒学历证书 72 份。
4. 袁某等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以袁某(男,45 岁)为首的犯罪团伙设立假冒教育培训网站,制售虚假学历、学位证书牟利。2026 年 3 月,甘肃临夏公安机关将袁某等 4 人抓获,查明其制作仿冒学历证书 4125 份、伪造印章 5976 枚。
5. 陈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陈某(男,35 岁)在明知他人实施涉税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为其搭建仿冒税务机关网站。2026 年 5 月,福建厦门公安机关将陈某抓获,查明其设立、运营的仿冒网站 1 个。
以上 5 起案例涉案人员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来源:" 公安部网安局 " 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