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ZAKER Skills 合作

关于宣告广西伯特利锰业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的公告

广西伯特利锰业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2 月 9 日作出(2026)桂 1424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西伯特利锰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特利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作出(2026)桂 1424 破 1 号《决定书》,指定广西三力汉戈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担任伯特利公司管理人。

经管理人全面调查核实,伯特利公司现有财产仅为现金存款 5,979.34 元,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且无其他可供分配的财产。管理人已依法提请法院裁定宣告伯特利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大新县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作出(2026)桂 1424 破 1 号《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宣告广西伯特利锰业有限公司破产;

二、终结广西伯特利锰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管理人将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广西伯特利锰业有限公司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破产程序终结后二年内,发现伯特利公司依法应当追回的财产或存在其他应分配财产的,管理人将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追加分配。

特此公告

广西伯特利锰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2026)桂 1424 破 1 号《民事裁定书》

公 开 人:广西三力汉戈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标签

觉得文章不错,微信扫描分享好友

扫码分享

热门推荐

查看更多内容

企业资讯

查看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