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 年 4 月 15 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对阿特斯和润阳新能源发起针对天合光能的两件美国专利的无效挑战(多方复审)做出了终局决定。
最终,PTAB 专利行政法官认为天合光能的两件 TOPCon 基础专利 US10,230,009 和 US9,722,104,针对两个请求方所挑战的权利要求,因不具备美国专利法 103 条规定的创造性,而宣告无效。
这两件专利也是当初中国企业在韩国 LG 退出光伏产业后出售的专利资产中竞购获得的两个关键专利。

2024 年 5 月,天合光能累计对江苏润阳新能源发起了三轮攻击。
第一轮是向美国特拉华地方法院起诉了江苏润阳新能源的美国分公司和阿拉巴马分公司指控其侵犯这两项TOPCon技术专利。
四个月后,第二轮攻击选择在美国加州中区地方法院起诉,涉案专利依然是这两件。
此后,第三轮攻击出现在 2024 年 9 月底,向 ITC 发起了 337 投诉。指控江苏润阳新能源的美国公司以及印度 Adani 公司侵犯其两项专利,要求发布排除令。
除了江苏润阳新能源之外,天合光能在 2024 年 10 月,还增加了对阿特斯的起诉,所使用的依然是这两件专利。到了 2024 年年底,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 ITC 正式确定了天合光能对阿特斯发起的 337 调查,案号 337-TA-1425,涉及的还是这两件专利。
目前来看,随着 USPTO 宣告这两件专利的无效,天合光能以上这些在审案件都将面临新的选择,天合光能可以对 USPTO 做出的决定提起上诉,但是时间会比较长,而且结果未知。
这或许会加速天合光能在美国解决与相关方的诉讼纠纷。
实际上,双方在中国同样也有平行诉讼,涉及的也包括与美国上述两件专利有关的中国同族专利。
2025 年 2 月 10 日,天合光能表示已经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两项专利侵权诉讼,涉及第ZL201710975923.2号发明专利 " 太阳能电池模块 ",以及第ZL201510892086.8号发明专利 " 太阳能电池及其制造方法 "。两案分别索赔6.07 亿元、4.51 亿元(共计人民币10.58 亿元)。
阿特斯则采取了向专利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以及向法院提出确认不侵权的诉讼,同时也对天合光能采取了反诉,并索赔 1 亿元。
此后,企业专利观察(PRIP)在 2025 年 2 月报道了《阿特斯、中清光伏 " 联手 " 对天合光能索赔 4.5 亿元的专利发起无效挑战》,不过这件涉及 4.5 亿元的中国专利ZL201510892086.8号的稳定性还是很好的,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也还未对该专利做出最终的无效结果。
另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该专利的记录显示,该专利累计已被提出过五次无效请求,并在 2024 年 1 月已经做出过一次无效决定,结果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维持了该专利权继续有效。
这意味着,美国专利局的无效结果,并不一定会必然导致中国专利局也会采取同样的理由,这一点还有待中国专利局后续的审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