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4 日,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惠城区河南岸街道 "9 · 26" 一般高处坠落亡人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认定,惠城区河南岸街道 "9 · 26" 一般高处坠落亡人事故是一起因工人安全意识淡薄,未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从事高处作业失足从高处坠落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为涉事作业人员意识淡薄,未取得高处作业操作证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冒险进行高处作业,不慎踩穿采光瓦从约 4.2 米高的顶棚坠落至地面,头部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项目施工单位广东鸿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兼项目负责人殷志某,建议由惠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