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7 日,嘉华股份(603182.SH)发布收购报告书,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 土地集团 ")将通过 " 协议转让 + 定向增发 " 的组合方式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嘉华股份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土地集团,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
根据公告,土地集团与张冠玲、李广庆、贾辉、黄瑞华、张效伟、陈春佳、赵冬杰、赵珂欣、田丰等 9 名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每股 17.30 元的价格受让其合计持有的 3622.37 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2.01%,转让总价款约 6.27 亿元。
嘉华股份拟向土地集团定向发行不超过 2143.02 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为 12.40 元 /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66 亿元。发行完成后,土地集团持股数量将增至 5765.39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31.00%。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标的股份过户后 30 日内,嘉华股份董事会将进行改组。新一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含 3 名独立董事和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土地集团有权提名不少于 3 名非独立董事及全部 3 名独立董事,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由土地集团提名的人选担任。
值得关注的是,在土地集团取得控制权后的 36 个月内,上市公司总经理仍由转让方(原实际控制人一方)提名,常务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则由土地集团提名。土地集团同时承诺,36 个月内保持上市公司及重要子公司经营团队和原薪酬体系的稳定。
据悉,土地集团是山东省政府批复成立的省管功能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由山东省国资委直接持股 70%,并通过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间接持股 20%,合计控制 90% 股权。公司主营业务聚焦土地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服务乡村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土地集团 2024 年营收 106.94 亿元,净利润 4.49 亿元。
土地集团表示,本次收购基于对嘉华股份内在价值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交易有助于提升土地集团资产证券化水平,增强资本运作能力,同时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挥国有与民营融合发展的机制优势,全面推进上市公司战略性发展。
4 月 9 日复盘,截止发稿,嘉华股份股价 17.3 元,涨幅 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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