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30 日,顺丰控股公告,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2025 年第 1 期 A 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资金总额由 " 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 调整为 " 不低于人民币 30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 ",将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止,同时将回购股份用途从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变更为 " 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3 月 30 日,顺丰控股公告,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2025 年第 1 期 A 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资金总额由 " 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 调整为 " 不低于人民币 30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 ",将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止,同时将回购股份用途从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变更为 " 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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