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3 月 17 日讯,近日,四川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巨万里、张超、侯光莉。
决定书显示,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 2024 年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358.22 万元,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二是公司未在 2024 年半年度、2024 年年度、2025 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募集资金购买协定存款产品事项,同时导致披露的各期末现金管理余额与实际情况不符,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董事长巨万里、总经理张超、财务总监侯光莉对上述情形负有责任。
对此,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巨万里、张超、侯光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