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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8分钟前

绿控传动关联方被问询:三大客户间接入股,贡献超四成收入

瑞财经 刘治颖 3 月 12 日,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控传动)披露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拟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卜权政、赵欢,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

招股书显示,绿控传动成立于 2011 年 12 月,以电驱动系统相关技术创新为基础,向客户提供电驱动系统、零部件及相关技术开发与服务。公司主营产品为新能源商用车电驱动系统,产品主要用于纯电动、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商用车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领域。

2022 年 -2024 年及 2025 年上半年,绿控传动营业收入分别为 7.12 亿元、7.7 亿元、13.28 亿元及 12.19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9942.82 万元、-1233.38 万元、4804.27 万元及 6829.55 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7.13%、16.77%、19.78% 和 19.38%。

报告期内,绿控传动对前五名客户合计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7.12%、63.04%、62.11% 和 59.95%,徐工集团、三一集团、东风汽车、厦门金龙和北汽福田等主要客户对公司业务经营影响较大,其中徐工集团和三一集团已成为公司重要客户,2024 年,公司对其销售收入占比分别达到 22.50% 和 19.37%。

申报文件显示:徐工集团、三一集团、东风汽车均是绿控传动大客户,前述客户及关联方通过三一重工、徐州云享、民朴云盛、信之风等主体入股绿控传动。其中,三一重工系三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民朴云盛合伙人包括徐工汽车与徐工发展;徐州云享的合伙人为徐州云汉员工,徐州云汉股东为徐工发展;信之风的合伙人包括东风资管公司。

对此,深交所要求绿控传动披露:对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分析公司关联关系披露是否完整;结合三一重工、徐州云享、民朴云盛以及信之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以及前述股东与公司客户三一集团、徐工集团以及东风汽车关联关系,分析公司与三一集团、徐工集团以及东风汽车是否系关联方。

绿控传动表示,公司关联关系披露完整,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经核查,三一重工、徐州云享、民朴云盛以及信之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以及前述股东与公司客户三一集团、徐工集团以及东风汽车的关系如下: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条明确规定了构成关联法人的各种情形,逐条分析如下:

客户入股相较于普通财务投资者入股,有利于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加强上下游产业协同。

公司引入股东三一重工、徐州云享、民朴云盛以及信之风是市场化融资行为,入股前后购销双方达成的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主要价格条款、结算条件等)未发生实质变化,三一重工、徐州云享、民朴云盛以及信之风的入股行为并未对产品销售价格的公允性造成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不存在通过向客户让渡股份从而获取更多商业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中关于关联方的认定,三一集团、徐工集团以及东风汽车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相关公司:绿控传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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