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 2026 年 3 月 10 日收盘,珠海冠宇 ( 688772 ) 报收于 16.7 元,上涨 1.09%,换手率 2.24%,成交量 25.34 万手,成交额 4.23 亿元。
当日关注点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3 月 10 日主力资金净流出 88.94 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 1520.17 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 1431.23 万元。
来自违规处罚提醒:珠海冠宇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3 亿元,用于智能手机与智能穿戴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贷款。
3 月 10 日主力资金净流出 88.94 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 1520.17 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 1431.23 万元。
违规处罚提醒监管公告
3 月 10 日珠海冠宇公开信息显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公司公告汇总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以及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3 亿元,拟用于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智能穿戴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贷款。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珠海冠宇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330,000.00 万元,主要用于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智能穿戴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贷款。项目旨在扩大钢壳锂电池产能,深化在消费类电池领域的技术布局,提升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分别于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21.04 亿元,2022 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 30.57 亿元。部分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终止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将 2.6 亿元变更用于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多个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存在差异,主要因利息收入、合同尾款未支付及资金节余。节余募集资金 3.95 亿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均已到期收回。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发行方案及预案合法合规,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真实,未发现擅自改变用途的情形。本次发行相关文件编制和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施。
未来三年(2026 年 -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 年 -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 10%,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经营情况、发展阶段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并按规定程序提交股东会审议。本规划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自查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处罚的情况。2023 年 6 月,因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上交所出具监管工作函;2024 年 1 月,因未按规定办理权益分派及证券停复牌业务,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被口头警示。公司已组织学习相关规定,完善制度,加强募集资金和信息披露管理。除此以外,无其他监管措施。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基于不同盈利假设测算了发行前后每股收益的变化,并提出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推进发展战略、提升经营效率及落实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承诺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珠海冠宇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330,000.00 万元,用于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智能穿戴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贷款。其中,智能手机项目拟投入 220,000.00 万元,智能穿戴项目拟投入 40,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70,000.00 万元。项目实施有助于扩大产能、巩固技术优势、满足高端消费电子市场需求,并提升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珠海冠宇披露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21.04 亿元,2022 年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 30.57 亿元。部分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终止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将 2.6 亿元变更用于钢壳锂电池生产扩建项目。多个项目实际投资与承诺存在差异,主要因利息收入、节余资金使用及合同尾款未支付。节余募集资金 3.95 亿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项目实现效益达到预计水平。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拟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智能穿戴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募集资金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投入科技创新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规规定。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相关预案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提示本次预案披露不代表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事项的实质性判断或批准,后续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珠海冠宇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3 亿元,用于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智能穿戴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贷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最终发行价格将通过竞价方式确定。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 AI 算法生成(网信算备 310104345710301240019 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