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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 3小时前

婆媳因为房产闹上法庭 这腾房僵局怎么破? 家庭纠纷终究被亲情化解

儿子去世后,儿媳赡养婆婆多年,婆媳签订《赡养协议》和《赠与协议》并已过户房屋,如今却为腾房对簿公堂。这场 " 剪不断 " 的家庭纠纷该如何化解?

儿子去世后,儿媳尽心赡养婆婆多年,后婆婆与儿媳签订了《赡养协议》和《赠与协议》,约定婆婆将名下案涉房屋赠与儿媳,且房屋已完成过户手续,同时约定婆婆仍可在案涉房屋里居住。后来,两人因家庭矛盾产生纠纷,婆婆不愿再由儿媳赡养,还要求儿媳将房屋过户归还,双方为此闹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婆婆明确表示不同意儿媳继续履行赡养义务,因赡养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在婆婆不同意接受儿媳赡养的情况下,《赡养协议》可以予以解除。案涉《赠与协议》已经履行完毕,且案涉房屋现登记在儿媳名下,综合考虑房屋价值、儿媳所尽赡养义务及合同履行情况,法院酌情认定儿媳给付婆婆 110 万元房屋补偿款。

判决生效后,儿媳支付了 55 万元房屋补偿款。可后续却在如何支付剩余 55 万元补偿款的支付方式上产生了新的争议。儿媳身患重疾、经济状况窘迫,需要将房屋收回后通过买卖房屋获取款项治疗疾病以及支付剩余的房屋补偿款;而婆婆年逾九十,老伴去世且无其他子女,担心搬出房屋后无法获得补偿款,故始终不肯腾房。于是,儿媳一纸诉状将婆婆起诉至和平法院,要求婆婆返还案涉房屋。

承办法官深知,若直接判决看似厘清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解决了房屋返还与补偿款支付的表层问题,却无法真正解开婆媳二人心中的疙瘩,案件进入执行后还是会陷入僵局。经过承办法官多方调查和慎重考虑,最终认为本案唯有通过调解方式才能实质解纷。

在确定本案的审理思路后,针对剩余补偿款的争议,承办法官积极与双方沟通,了解到婆婆的诉求就是一次性获得剩余全部补偿款。随后,承办法官耐心向儿媳释明,若想要对方腾房还是需要主动筹钱支付补偿款,儿媳也认可先行筹钱,但担心给付剩余补偿款后对方仍不腾房。经过多次释法析理,双方终于达成共识:儿媳同意先向婆婆支付一笔补偿款,剩余款项作为善后款存入法院账户,待腾房之后再行发放该款项。

但针对腾房时间,双方始终达不成一致,婆婆向法官表示其需要找房子进行安置,希望可以晚一些腾房,而儿媳则希望可以尽快腾房。一方面法官找到儿媳耐心开导:" 老人岁数大了,案涉房屋是她唯一的居所,让她突然搬离,短时间内很难找到合适的安置住处,心理上也难以接受。您多给她一点时间。" 另一方面法官也多次给婆婆做工作:" 儿媳身患重病,急需卖房筹款治疗。咱换位思考一下,若能尽快腾房,既帮她解了燃眉之急,也能让您早日拿到全部补偿款。" 在承办法官的组织下,双方再次 " 面对面 "。这一次,没有剑拔弩张,只有亲情诉说。

最终,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与沟通,婆婆同意暂时住在亲戚家,并已按照约定时间腾退案涉房屋,儿媳也将剩余的房屋补偿款足额付清,所有约定全部实际履行完毕。记者 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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