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财经
2 月 25 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自 2026 年 2 月 26 日起施行。《通知》共计七条相关政策。
按照《通知》规定,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 1 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外购买住房不限套数,在外环内限购 1 套住房;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 3 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内限购 2 套住房。持《上海市居住证》满 5 年及以上的,在全市范围内限购 1 套住房。
此外,为发挥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作用,满足缴存人在不同阶段的宜居安居需求,《通知》规定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其中包括将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 160 万元提高至 240 万元。(时代财经 梁争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