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ZAKER 合作
ZAKER陕西 17小时前

贺某、周某某等 11 人被查处!陕西警方通报

11 月 3 日

陕西两市公布多起

打击整治网络谣言

和网络暴力典型案例

近期,延安公安机关持续深化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对谩骂侮辱、造谣诽谤等网络谣言、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坚决维护清朗有序网络环境。

案例一

贺某威胁恐吓网络暴力案。7 月份以来,贺某(男,居住地:志丹县)多次向受害人发送威胁,恐吓信息,并在受害人的店铺窗外放置装潢刀,贺某的行为严重损害受害人身心健康,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志丹县公安机关依法对贺某合并行政拘留 17 日。

案例二

周某某编造虚假信息网络谣言案。8 月份以来,周某某(男,居住地:甘泉县)造谣称甘泉县某镇风电项目未得到国家任何批复文件、土地审批文件及补助款发放不到位等虚假实事,引起大量网民围观,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甘泉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周某某行政拘留 15 日。

案例三

刘某某公然侮辱他人网络暴力案。9 月 21 日,刘某某(女,居住地:富县)因富县某小区停车及车辆出行问题对小区物业存在不满,遂在多个网络社交平台发送对该物业某工作人员不满的言论,言辞激烈、侮辱性强。引起大量网民围观、对网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富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某行政处罚。

案例四

闫某编造虚假信息网络谣言案。9 月 24 日,闫某(男,居住地:子长市)为博取关注,提升账号知名度,在多个网络社交平台发布 " 某县协警招聘有渠道 " 的虚假信息,引起大量网民围观、对网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子长市公安机关依法对闫某行政处罚。

案例五

冯某某公然侮辱他人网络暴力案。9 月 29 日,冯某某(男,居住地:宜川县)因在网上未查询找到宜川县汽车站电话,遂对车站心生不满,在某网络社交平台对宜川县汽车站站长进行多次辱骂,引起大量网民围观,对网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宜川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冯某某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榆林市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专项行动安排,持续加强对网上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办理了一批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案件。现公布 5 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苏某某在某视频平台发布虚假视频。府谷网警查明,网民苏某某为吸粉引流、博取关注,在某视频平台发布 " 自己在回家路上被陌生女性搭讪并提供特殊服务 " 的虚假视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府谷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苏某某行政处罚。

案例二

拓某某发布虚假剧情信息。榆阳网警查明,网民拓某某为吸粉引流、博取关注,虚构某台球厅打架剧情,并且在未注明 " 剧情演绎 " 的情况下,在某视频平台进行发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公安榆阳分局依法给予拓某某行政处罚。

案例三

王某发布辱骂他人视频。绥德网警查明,网民王某因业务办理,对某单位工作人员雷某心生不满,后拍摄雷某照片,制作成短视频并配上辱骂性文字发布在某视频平台上,对雷某造成不良影响。绥德县公安局依法给予王某行政处罚。

案例四

李某某、沈某某微信群内互骂。靖边网警查明,网民李某某和沈某某因琐事产生矛盾,后李某某在微信群内发布沈某某微信头像,并发文字造谣诋毁沈某某偷他人东西,沈某某看到后,在该微信群内与李某某进行互骂,李某某、沈某某的行为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靖边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某、沈某某分别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

张某微信群辱骂他人。神木网警查明,网民张某与刘某某因土地纠纷,在村组微信群内对刘某某及其家人进行公然辱骂,对刘某某及其家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神木市公安局依法对张某予以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

网络谣言、网络暴力违法犯罪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将保持态度不松、力度不减,持续强化打击整治。网络无边,法律有界,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营造风清气朗的网络环境。

来源 / 圣地警苑 榆林公安

最新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