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3 月 12 日,重庆涪陵二中学生刘某邑在租住房屋内死亡事件,引发社会各界强烈关注。
11 月 3 日,重庆市涪陵区发布该事件的调查情况通报。据警方结合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视频侦查及尸检等,排除刑事案件。其中,尸检结果判定,刘某邑符合心源性猝死。
情况通报显示,刘某邑今年 17 岁。事发后,涪陵区委政法委、区教委、区公安局、区卫生健康委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该事件展开依法依规调查核查,并请权威专业机构参与。
据调查,3 月 12 日 2 时 56 分、3 时 2 分,涪陵区 120、110 先后接到刘某邑家属电话求助,称刘某邑在蔺市街道租住房屋内突发疾病。接报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派出所值班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医务人员到场后,发现刘某邑已无生命体征,经现场抢救无效,于 3 时 48 分宣布刘某邑临床死亡。随后,法医、刑侦民警到达现场开展调查询问、现场勘查、尸表检验等工作。
遭遇暴力非正常死亡? 警方尸检:心源性猝死
据悉,为照顾刘某邑学习,68 岁的刘某邑爷爷刘某平带着刘某邑租住在涪陵二中附近的蔺市街道。事发前一天晚上,刘某邑独自进入房间入睡。事发当天 2 时 50 分许,刘某平为其盖被子时发现异常,遂打电话求助。
警方对刘某邑租住的房屋现场进行了勘查,未发现有搏斗痕迹、门窗破损等异常情况,初步排除刑事案件。
同时,据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邑尸体进行的尸表、解剖及毒化检验,排除常见毒物中毒、机械性窒息和机械性暴力损伤死亡,其尸体出现的多处 " 淤青 " 系尸斑。
" 组织病理学检验发现,刘某邑心脏存在向心性肥大、左心室壁厚度 2.3cm(重度心肌肥厚)、室间隔厚度 1.8cm、卵圆孔未闭(直径 0.4cm)、陈旧性心外膜炎等较严重的心脏疾病,伴有慢性胃炎、慢性小肠炎;检验显示多个器官散在出血,系急性死亡时组织器官缺血缺氧导致毛细血管破裂的组织病理改变。" 通报中对刘某邑的尸检如是描述。

另据权威医疗检测机构 6 月 11 日出具的基因测序检验报告显示,有 1 个杂合突变结果为致病性变异。综合以上检验结果,判定刘某邑符合心源性猝死。
在收到基因测序检验报告后,涪陵区公安局出具了尸检鉴定文书,并将《鉴定意见通知书》当面送达刘某邑父亲及母亲陈某夫妇签字确认。家属对尸检结果有异议,遂联系了第三方鉴定中心开展二次尸检。
10 月 30 日,第三方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报告,鉴定意见为 " 被鉴定人刘某邑符合因慢性心外膜炎、左冠状动脉高位开口、左前降支中段肌桥、卵圆孔未闭致急性心肌缺血而死亡 "。涪陵警方遂于 11 月 3 日向刘某、陈某通报了鉴定结果。
此外,警方还调取查看了刘某邑学校及周边的公共视频,并开展走访调查,询问老师、同学及其他相关证人 38 人次。
调查发现,刘某邑于 2 月 27 日 16 时 12 分课间休息时,因无意划伤一同学脸部引发矛盾,被该同学回打一耳光,后经调解达成和解。其余时间按时上下课、经常和同学一起打篮球、下象棋,学习、生活正常,未发现有被殴打的情形。
结合现场勘查、尸体检验、视频侦查、调查访问等情况,排除刑事案件。
网传遭遇校内外暴力欺凌 调查:不实言论
对于其父母反映及网传的 " 刘某邑遭受校园欺凌致死 "、" 监控视频被删除、篡改 " 等言论,警方及联合调查组也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
其中,网传的 " 刘某邑遭受校园欺凌 ",实为刘某邑在教室玩耍篮球指甲不慎划伤一同学脸部后,双方自行商定,由该同学回打一耳光了结此事。
事发当晚,班主任接到刘某邑家长电话反映后,立即通知了双方家长于次日上午到校协商解决此事。最终,学校在双方家长在场的情况下询问清楚事情来龙去脉后,并对该同学的不当言行进行了批评教育,对两名学生进行了情绪疏解和心理引导。该同学也当面向刘某邑道歉并取得了谅解,双方达成和解。
同时,经警方调查,在该事件发生前后,刘某邑均未与该同学未发生过言语肢体冲突和矛盾纠纷,也未遭受过其他同学欺凌。
其父母反映的 " 刘某邑 2 月 27 日上午体育课在操场被殴打的监控视频被篡改 " 的情况,经提取学校多角度监控视频查看后,也为不实,刘某邑在操场未被殴打。
此外,对于其父母反映的 " 刘某邑在 3 月 9 日晚回家路上遭遇恶意报复殴打 " 的情况,警方也对沿途的商家、居民进行了了解,并查看相关视频。调查结果为 " 未发现有吵架斗殴等情况 ",被反映二人系路人,与刘某邑无接触行为。3 月 10 日,刘某邑也按时到校上课,并未发现身体及行为有异常情况。
警方拒绝立案、医护拒绝施救? 调查:未发现相关情况
联合调查过程中,刘某邑父母还向调查组反映过 " 公安机关拒绝立案 "、" 遭遇警方强行执法 "、" 社区医院接到急救电话后拒绝施救 " 等情况。情况通报中也就上述问题进行了调查结果阐述。
" 公安机关拒绝出具立案通知书,且两次申请立案均被拒 " 系刘某、陈某夫妇对事件初查排除刑事案件的情况不认可,且在刘某邑死因鉴定结论尚未得出、受案调查阶段,先后两次提出刑事立案诉求。警方认为该阶段无法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6 月 11 日,权威医疗检测机构基因测序检验报告出来后,涪陵警方结合前期调查以及尸检情况,得出调查结论,认定刘某邑符合心源性猝死的特征,遂作出不予立案决定;6 月 17 日,刘某、陈某夫妇就不予立案决定一事申请复议,涪陵公安认为该事件不予立案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依据适用准确,遂作出维持不予立案的决定。
家属反映事发当天遭遇警方暴力执法," 民警强行删除亲属手机里涉及刘某邑尸体的图片和视频,并打砸手机 "。经查看执法记录仪,事发当日凌晨,民警在处置过程中,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未发现民警辅警有抢夺手机强行删除照片、视频以及打砸手机的行为。
就 " 蔺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到急救电话后拒绝施救 " 的反映,也系不属实。
经联合调查组查询相关通话记录、出诊登记,蔺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在当日 3 时 8 分赶到现场后,检查发现刘某邑心跳呼吸消失,颈动脉搏动消失,瞳孔散大固定,对光反射消失,遂施以心肺复苏、吸氧、建立静脉通道、推注肾上腺素等抢救措施。
抢救时间持续 40 分钟后,刘某邑仍无生命体征,现场医务人员于 3 时 48 分宣布其临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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