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吴凯有一套空置多年的房子,没装修、没入住,却每年收到一张 600 多元的 " 供暖空置费 " 账单。" 暖气既然是商品,就应遵循自由交换法则。我没使用暖气,就不应缴费。" 吴凯的困惑,道出了不少业主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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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得 " 有据 ",却让人想不通
这笔费用官方称之为 " 基本热费 ",法律依据来自当地集中供热条例: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当向供热企业交纳基本热费。具体标准由相关规定明确为 " 按总热费的 30% 收取 "。有供热企业解释,供热系统具有公共属性,即便用户停暖,管网保温、户间传热、安全调控等刚性支出依然存在,收取 30% 的基本热费是为了 " 避免供热固定成本向正常用热户过度转嫁 "。
道理听起来成立,但落到市民身上,感受截然不同。有市民直言:" 年年用不上暖气却仍需缴费,实在是一种浪费。" 更有市民质疑:若仅因线路经过便收取热损失费,那电力、天然气、自来水是否也该收 " 基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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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不一,自备锅炉小区尤其突出
更让市民困惑的是收费标准的参差不齐。市政集中供暖执行 30% 的标准,而自备锅炉小区的空置费在 30% 至 60% 之间浮动,由供热单位与业主协商确定。但实际情况中,不少小区并未充分协商就自行定价。城南某小区按 50% 收取,业主李先生质疑 " 物业单方面定价 ";城北某小区空置费高达 80%,该小区为水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开发商与业主事先约定,不使用中央空调的业主需缴纳基础维护费。同一个城市,不同小区的空置费能差出一倍多,市民难免追问:定价的依据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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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 吐槽 " 到 " 对簿公堂 "
2025 年,这一话题因两件事 " 火出了圈 "。律师王停勇因被强制补缴空置费及违约金,以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为由将供热公司告上法庭,该案一审王停勇败诉,目前正在二审阶段。另一位博主 " 市民小王 " 因暖气长期不热,最终仅获 175 元退费,转而申请停暖,却仍被要求缴纳 30% 空置费,据媒体报道,短短两月吸粉超 5 万,获赞近 150 万。
值得关注的是,2026 年陕西省两会期间,多位政协委员提交提案,指出收取 " 空置费 " 的收费理由 " 说服力不足 ",建议对相关条款进行专项评估。但也有法律界人士提醒,在现行法规未修改前,空置费收取于法有据,拒绝缴纳可能面临违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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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 " 温度 " 与 " 公平 " 不再两难
供暖是公共服务,温度是民生保障,但 " 不用也交钱 " 的收费逻辑,与公众普遍的消费认知存在明显张力。正如有评论所指出的,热能传导是物理特性,但由此产生的额外成本不应完全由未消费的个体承担,而应通过优化系统设计、财政补贴或由实际用热户合理分摊等方式解决。
对西安而言,短期内推动收费标准的透明化和协商机制落地,中期探索按实际用热流量计费,或许是化解争议的可行路径。一座城市的温度,不只体现在暖气片的温度上,更体现在制度设计是否让每一个市民感到公平。
文 / 周芝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