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月 31 日,证监会官网一次性公示 9 份投行业务监管决定书,叠加上海证监局披露的 1 张债券受托管理警示函,合计 7 家券商集体受罚。涉及广发证券、世纪证券、红塔证券、国元证券、国融证券、甬兴证券、国泰海通证券等 7 家券商。
梳理罚单可见,本轮违规问题呈现鲜明共性:多家券商投行业务质控、内核环节把关流于形式,尽职调查执行不到位成为行业高发问题,部分机构薪酬管理、廉洁从业排查、项目材料审批等内部治理存在短板。
与此同时,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信息披露督促义务落实不力的风险持续暴露。随着资本市场中介监管趋严,投行 " 重承揽、轻质控,重申报、轻存续管理 " 的老问题持续受到监管重点核查。
6 家券商保荐承销业务踩红线,质控内核普遍失守
证监会本次集中公示 6 家券商承销保荐相关违规案件,各家机构违规细节各有侧重,但内控失效、核查履职不足是共同痛点。
广发证券存在质控部门独立性不足、项目收费不规范等问题,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三家券商时任投行负责人被出具警示函
本轮监管处罚延续 " 机构追责 + 关键责任人同步问责 " 的监管思路,针对投行业务分管高管实施穿透监管,三名时任投行业务负责人收到警示函。
国元证券时任投行业务负责人李洲峰,对公司承销保荐尽职调查、内控管理、廉洁从业排查存在的多项问题负有责任,被监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存在五大履职瑕疵
上海证监局披露,国泰海通证券作为景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因持续管理履职不到位收到警示函,罚单直指五大典型违规行为。

其二,针对发行人监事变动、到期债务未能清偿、重大诉讼、实控人及发行人失信、受到债券业务纪律处分等重大风险事项,未及时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也未能有效督促发行人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其三,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披露失真,发行人新增限高信息、受托管理人信息披露履职情况等内容披露不准确;
其四,未能督促发行人规范披露定期报告中有息债务余额、实控人对外资产、单项资产受限等关键信息;
其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发行人债券现场风险排查。
上述多项行为违反《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债券受托管理人承担存续期持续督导、风险排查、督促信息披露核心职责,是债券投资者重要利益守护者。房企债券本身风险敏感性较高,发行人债务逾期、重大诉讼、失信等事项属于影响债券价格的重大信息,受托管理人未能及时跟踪、督促披露,将直接损害债券持有人知情权。
本次罚单也为行业敲响警钟,债券业务风险不只存在于发行承销环节,存续期受托管理的合规短板,正成为监管重点检查方向。
监管持续压实中介责任
从监管近期处罚的情形来看,未来两类机构或将面临更大合规压力:一类是内控体系薄弱、质控部门存在缺陷的券商;另一类是债券受托管理项目较多,但存续期管理团队配置不足的券商。
近年来监管持续强调,券商作为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必须守住 " 看门人 " 底线。过往部分券商将业务重心放在项目承揽,忽视质控投入、存续期跟踪管理,随着常态化现场检查推进,存量项目中的合规漏洞持续暴露。券商投行需要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优先,完善质控内核制衡机制,补齐债券存续期管理短板,同时优化薪酬考核体系,避免激励机制诱导违规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