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7 月 9 日 18 时 06 分,市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预计 7 月 10 日 14 时至 12 日 08 时,我市有大到暴雨,其中蓟州区、宝坻区和武清区的部分地区有大暴雨,部分地区 1 小时降雨量可达 70 毫米以上,累计雨量可达 150 毫米以上,降雨时伴有 7~9 级短时大风。
记者获悉,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经组织联合会商研判,并报请市防指领导同意,决定于 2026 年 7 月 9 日 18 时 15 分启动市防汛二级应急响应。
(津云新闻记者 赵颖妍 实习记者 白思婕)
市防指关于
启动市防汛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市防指成员单位、各分部、各工作组,水务集团,各区防指:
7 月 9 日 18 时 06 分,市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预计 7 月 10 日 14 时至 12 日 08 时,我市有大到暴雨,其中蓟州区、宝坻区和武清区的部分地区有大暴雨,部分地区 1 小时降雨量可达 70 毫米以上,累计雨量可达 150 毫米以上,降雨时伴有 7~9 级短时大风 . 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经组织联合会商研判,并报请市防指领导同意,决定于 2026 年 7 月 9 日 18 时 15 分启动市防汛二级应急响应。
(1)市防指副总指挥(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市长)主持召开会商会议,研判水旱灾害发展趋势,部署防范应对工作。
(2)根据汛情、险情、灾情发展变化,市防指副总指挥驻市防办,组织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区防指副总指挥,适时会商研判,组织协调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由市防指总指挥指派市防指副总指挥带队赴一线组建现场指挥部,靠前指挥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其他市防指副总指挥按照职责分工,指挥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3)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本单位、本部门上岗到位,组织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各区防指总指挥在本区人民政府或区防办上岗到位,组织做好本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4)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资委、市消防救援总队、天津警备区、武警天津总队派员到市应急指挥部上岗,参加联合值守工作。其他单位根据市防办安排,做好派员到市应急指挥部集中办公的准备。
(5)气象海洋组、水情组按照职责分工密切监视我市及流域降雨、上游来水和重点水利工程水位变化,递进式加密测报预报。
(6)调度组做好防洪工程调度工作,密切联系水利部、水利部海委,根据本市及上游地区汛情变化趋势,向市防指提出重要综合调度建议。
(7)抢险组掌握全市水利工程工情,组织市级防汛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和社会救援力量参加防汛抢险救灾行动;根据需要派出专家组提供技术支持。
(8)转移安置组、生活保障组按照市防指要求和职责分工指导协助各区提前做好群众转移安置、防汛应急救援队伍生活保障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等准备工作。
(9)物资组随时做好调拨全市防汛抢险物资支援等工作。
(10)通讯组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等单位全力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11)保卫组组织做好防汛应急期间社会治安、交通疏导等工作。
(12)交通运输组做好防汛抢险救灾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根据需要支援群众转移所需交通工具。
(13)财务组会同市防办及时申请防汛资金,会同物资组做好防汛抢险物资紧急采购、租赁资金申请和拨付等工作。
(14)信息宣传组组织新闻媒体对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相关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视情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及时通报洪涝灾害处置进展情况。
(15)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加强戒备,及时关闭景区景点、民宿农家院,劝返游客,加密山洪沟口、狭窄河道、山区水库塘坝、漫水路桥、地质灾害隐患点、"117" 项目在施工程、医院、学校、养老院、危化企业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加大对野游路线、露营营地等高风险区域安全管控力度,做好受威胁区域群众避险转移准备。
2026 年 7 月 9 日